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小卖部运营**项目招商公告》约定,本次招商仅有一个市场主体参与报名竞价。经审核,该竞商人符合招商条件,现确定自然人童心为本次运营**项目**方。**模式为营业收入分成模式,**期限3年。具体如下:
一、乐园部分:业主方按乐园总营业收入的26%分成,**方童心按74%分成。若业主方当年分成收入低于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由**方童心在年度结算时补足差额,确保业主方当年保底分成收入不低于80000.00元;若当年实际分成收入超过80000.00元,则以实际分成为准。
二、小卖部部分:****小卖部总营业收入的18%分成,**方童心按82%分成。
三、**方童心每年另行向地块权属方支付场地使用费19800元,由竞得方与地块权属方自行结算。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及相关纪律部门提起异议。
特此公示。
****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