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经营商户: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提升乐园运营效益,****拟对******园区内小卖部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丹青****小卖部运营**项目
(二)项目位置:**市文华街道桫椤路25号黔北明珠文化产业园内
(三)项目规模:
1.乐园部分:项目红线范围面积11.88亩(7,919.68平方米),含无动力游乐设备设施及附属配套。资产以现状移交,后续投入由**方自行承担。
2.小卖部部分:房屋资产1栋(一层),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另有周边不阻碍乐园项目运营的硬化可利用区域。
三、运营**期限:3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资金来源及经营范围:
1.资金来源:现状资产和市场主体自筹;
2.乐园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游乐园、无动力游乐设备设施运营管理、旅游配套服务等(以营业执照为准);
3.小卖部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小吃(含饮品、油炸食品、其他速热食品)、玩具、泳衣泳裤等(以营业执照为准)。
五、项目**方式
1.为便于统一管理,丹青****小卖部运营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对外招商**运营,同一市场主体统一运营管理。
2.业主提供现状资产(乐园场地、****小卖部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委派1名工作人员驻场监管票务及收入(该人员工资由我司自行承担),业主承诺不再选择第****园区开展同质化经营活动;市****小卖部的唯一**对象,****小卖部的日常运营管理、装饰装修、设备设施配置并组织人员进行运营管理,主导经营、资产维护、人员管理及安全管理等。
3.**方应以自身名义完善工商信息登记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4.**采取营业额收入分成模式。所有营业收入先行进入业主指定账户,业主以月为单位扣除营业额分成费用后,向**方返还剩余部分营业收入。
5.**方独立承担全部运营成本(含人员工资、水电费、市场推广费、活动成本、设备维护费等)及安全责任,并须为乐园购买足额公众责任险。**期间水、电、气、讯等一切运营费用由**方自行承担。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五、项目分成费及底价设置
(一)乐园部分:业主按照收取乐园营业收入的26%设置招商底价,最终选择报价比例高者为**对象。竞得方每年另行向地块权属方支付场地使用费19800元,由竞得方与其自行结算。
****小卖部部分:****小卖部营业收入的18%设置招商底价。
(三)竞价规则:以乐园部分报价为准,最终选择报价比例高者为**对象;小卖部部分,****小卖部总营收18%进行分成提取。
(四)保底收入条款:业主方按乐园总营收26%比例(以实际竞价成交比例为准)分成的实际金额,若当年业主方分成收入低于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则由**方在年度结算时补足80000.00元差额予业主方,确保业主方当年保底分成收入不低于80000.000元;若当年实际分成收入超过80000.00元,则以实际分成为准。小卖部18%分成收入另行据实结算,不计入上述保底范围。
六、运营要求
1.只能****小卖部相关业务,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2.**方须为乐园购买足额公众责任险。
3.**方须独立承担全部运营成本(含人员工资、水电费、市场推广费、活动成本、设备维护费等)及安全责任。
4.**方严禁无故闭园,确因特殊原因闭园,需书面经业主方同意。
七、项目**时长
3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八、竞商人资格
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各类主体如参加竞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九、退出条款
在**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2.超过1个月未支付分成费用;
3.违反双方约定事项;
4.存在消费欺诈等行为;
5.发生重**全责任事故;
6.**方在经营过程中做假账、隐瞒收入;
7.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8.未经业主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分租。
十、竞商保证金
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需缴纳项目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至****指定账户。竞得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者,竞拍保证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联社文华信用社
账 号:820********5337018
十一、报名确定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12:00时至2026年10月21日12:00时。
2.本次招商报名以****银行缴款凭证+(①竞商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②竞商者为企业组织的提交盖鲜章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电子档为确认依据。
3.请将缴费凭证扫描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格式:“******小卖部运营**项目报名+单位或个人名称”(逾期报名的恕不接受)。
十二、竞商人确定
1.凡报名参加竞商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14:00时,携带“******小卖部运营**项目报价单+(①竞商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②竞商者为企业组织的提交盖鲜章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原件”,将上述资料密封后携带到**市**街道河滨中路福康大厦A栋4楼******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现场竞价,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价资格。
2.报价人以乐园部分不低于营业收入26%的比例进行报价(低于26%,报价无效),小卖部部分按18%固定分成不参与竞价。
3.本次竞商排名在满足招商要求的前提下,以乐园部分分成比例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业主将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优选**方。(如竞商方报价相同,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对象。)
4.若成交单位在竞商成功后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按照竞商单位的报价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其他竞商单位作为**方。
5.参与竞商者,视为对招商公告内容无异议。
十三、其他说明
1.各意向竞商人如需了解项目现场状况,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查看标的请联系业主单位现场人员陪同前往,联系人:袁慰,手机号:151****0450。
2.未中选单位或个人保证金将在项目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3.中选单位或个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若中选单位或个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履行**义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6.其他未说明事宜在签订合同时按招商人要求执行。
十四、招商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锦涛
联系电话:182****3077
联系地址:**市**街道河滨中路福康大厦A栋4楼****
附件:1.******小卖部运营**项目报价单(单位)
2.******小卖部运营**项目报价单(个人)
3.授权委托书
****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1.******小卖部运营**项目报价单(单位) 2.******小卖部运营**项目报价单(个人) 3.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