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于2026年11月3日发布的“农业科技创****保护宣传资料制作服务”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现就采购内容中“宣传资料制作服务”的具体内涵和技术要求作如下澄清明确,并对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本澄清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一、原采购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创****保护宣传资料制作服务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1月3日
采购人:****
采购预算:100000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原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2时00分前
送达地点:省农业农村厅北楼1024办公室
二、澄清明确事项
(一)关于采购内容。原采购文件中“农业科技创****保护宣传资料制作服务”所含宣传资料包括视频类宣传品,本项目核心交付物为“农业科技创****保护宣传交流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应围绕宣传交流片的策划、脚本、拍摄、剪辑、配音、字幕、包装和成片交付等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并报价。其他形式宣传资料不作为本次评审和报价的强制内容;采购人后续如确有需要,按合同约定另行处理。
(二)关于工作交流片主要技术要求。工作交流片应围绕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交流主题制作,成片分为长片和短片两类:长片2个,每个时长6分钟左右;短片10个,每个时长2分钟左右。短片为独立策划拍摄。采购人可协调提供采访人员、明确拍摄地点,供应商负责整体策划、脚本、拍摄、剪辑、配音、字幕及成片交付。具体以采购人确认的脚本和成片要求为准。成片格式为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须配中文配音和字幕,含片头、片尾。拍摄地点为**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整体修改不少于2轮,单个短片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完善。成片及拍摄素材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保证所用素材、音乐、字体、影像等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关于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应包括工作交流片策划、脚本、拍摄、设备、人员、差旅、配音、字幕、配乐、剪辑、包装、修改、税费、交付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协调采访人员、拍摄地点,不因此减少供应商应承担的摄制及交付责任。
(四)关于方案和业绩评审口径。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应围绕工作交流片拍摄制作编制;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类似服务项目相关业绩”包括视频拍摄制作、宣传片、专题片、工作交流片等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相关专业”包括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新闻传播、视觉传达、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等相关专业。上述内容仅为评审口径的具体明确,不改变原采购文件评审方法和分值。
(五)本次澄清系对原采购文件中“宣传资料制作服务”内容的具体明确,不改变采购预算、资格条件、服务地点、服务时间、付款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分值。
三、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顺延
因本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原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顺延至:
2026年11月13日12时00分前。
送达地点不变:省农业农村厅北楼1024办公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按原采购文件规定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通知
原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保持不变,仍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早上09:30—12:00,下午2:30—5:30(午休时间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需重新获取,本澄清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报名单位在报名表中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本澄清公告,并留存发送记录。供应商收到后应及时回复确认;邮箱变更或未收到的,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
五、其他说明
本澄清公告在****门户网站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澄清后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本澄清公告未涉及事项,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装订、密封、盖章签字等要求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中路60号
联系人:刘克
联系电话:0851-****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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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