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等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次对10万吨年钠离子****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10万吨年钠离子****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织****社区****开发区****社区);
(4)建设性质:**;
(5)建设规模及内容:租用厂房**1座钠电厂房(含成品库),以及配套的电气、仪表、给排水、消防工程、信息化工程等相关设施,具备生产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聚阴离子型)的生产能力生产第一阶段5500吨/年,投资金额10838.44万元。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稿
2026年8月,****委托******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及其周边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收集了大量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有针对性的实施了环境现状监测,在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项目方案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10万吨年钠离子****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
公众可以通过附件查阅《10万吨年钠离子****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全本)。
链接: https://pan.**.com/s/1_DKlgJ77KHIihUy-UI5oDgpwd=13m7 提取码:13m7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对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将征求在10万吨年钠离子****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周边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该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参与说明
本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进行公示,公众参与说明如下:
链接:https://pan.**.com/s/1WpJRLow1koax61XbEEm-Mwpwd=97vd 提取码: 97v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织****社区****开发区,邮编:551700;
联系人姓名:杨波,电话:181****0419,电子邮箱:****@qq.com。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封工,联系电话:0851-****2305;电子邮箱:****@qq.com;
通信地址:**省**市**区花果园金融街2号2822,邮编:5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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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