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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环评审批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02日-11月06日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白午酸汤生产车间项目等2个项目) | ||
****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02日-11月06日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白午酸汤生产车间项目等2个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我局对白午酸汤生产车间项目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1月6日-11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952 传 真:0855-****791 通讯地址:**市凯开****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556000 |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时间 |
| 1 | 黔东南环表〔2026〕106号 | 2026.****.3 | |
| 2 | 黔东南环表〔2026〕107号 | 202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