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人:****。
采购内容:全院在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技术服务,并出具相应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服务范围全院,具体器具类别、数量及单价上限见第三章设备清单。
项目限价:4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本项目第二章所列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环节。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新区行政楼1楼114采购办公室。
(二)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计量器具检定服务比选报名+单位名称”。
四、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1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五、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
六、报名要求
****公司全套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业务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资料仅用于资格审查,不予退还。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时30分。
比选地点:********活动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场,未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比选。
八、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正本1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于比选开始前30分钟递交至比选地点。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一览表、资质证明、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业绩与人员设备证明、承诺函等第五章评审所需全部材料。
九、公告期限与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13日,在****官网院务公开栏发布。公告期内如有澄清或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报名供应商。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田科长 139****4897。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供应商认为本次比选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在中选结果公示期内向监督部门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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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