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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省**县永温磷矿(变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建设单位:****。
地 址:**省**市**县金中镇吉乐湾。
联系人及电话:赵流 0851-****2683。
电子邮箱:****@qq.com。
二、环评中介服务机构:****
地 址:**省****大学科技园
联系人及电话:周主任 0851-****5725
电子邮箱:****@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省**县永温磷矿所在地及周边的个人与社会团体。
附件1:**省**县永温磷矿(变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本);
附件2:**省**县永温磷矿(变更)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1、附件2链接:
https://pan.**.com/s/1RACtsFkwlp6gF2e62N3aXw
提取码:y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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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