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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生猪屠宰及生物质锅炉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保竣工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猪屠宰及生物质锅炉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办事处白秧坪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根据市场需求,不再进行畜禽和肉牛的屠宰,在现有年屠宰生猪2.88万头(80头/d)的基础上,扩大屠宰生猪能力3.6万头/年(100头/d),购入1台2.1th生物质锅炉替代现有的1台0.13th电锅炉,扩建后年屠宰生猪6.48万头(180头/d)。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生产设备,公共设施依托原有。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3月0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黎明礼
联系电话:186****7788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