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1集气站—ZY31集气站—ZY30集气站支线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我单位委托****编制的《ZY1集气站—ZY31集气站—ZY30集气站支线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该环评文件经我单位审查后,对报告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予以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删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的该环评文件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特此说明。希望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我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工程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具体如下:
一、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获取电子版报告,公众可通过链接下载:
链接: https://pan.**.com/s/1amkQGwR2IPmECUUQxVWWGw 提取码: fmy9
2、获取纸质版报告,公众可前往环评单位(****,**市**市**区**三路168号第19层03、04、05#)、建设单位(****,**市**区**街道**大道18号)进行查阅。
二、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调查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com/s/1amkQGwR2IPmECUUQxVWWGw 提取码: fmy9
公众在填写意见表时请尽可能的完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公司对您提出意见进行回复,我公司承诺您的个人信息将不会用于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调查意见表和提出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调查意见表反馈邮箱:****@qq.com
意见反馈电话:
建设单位 李老师 173****9069
环评单位 蓝 工 152****191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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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