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省水稻种子质量**田间种植鉴定服务比选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2026年度**省水稻种子质量**田间种植鉴定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事项名称:2026年度**省水稻种子质量**田间种植鉴定服务
(二)采购事项预算金额:总计人民币4.98万元(总价包干,含**有关专家鉴定费用及税费)。
(三)采购人:****
(四)采购内容:在****开展30-35个水稻品种田间种植鉴定,反馈鉴**果,提供相关鉴定资料。播种要求:每样品种植株数不少于400株。育苗移栽,移栽时随机取单株插秧,不得选苗,种植密度不高于10000株/亩。
二、供应商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编制到比选文件中,作为评审基本资格条件的材料:1.报价函。2.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他人参加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4.诚信声明。 5.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服务承诺。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8:00时。
(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环北街道黑松塘4号,邮编:554300)。
四、评审细则
(一)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报价、内容完整性、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本公告的要求。
(三)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评标地点和时间:****会议室,时间另行确定。
五、采购须知
(一)提供响应文件应每一页(含封面、封底)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比选文件须装订成册并用信封(档案袋)密封,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封口处加盖公章。
(三)比选文件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即不再变动。
(五)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门户网站(网址:http://nw.****.cn/)公告成交结果。
(六)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依法记入信用记录。
(七)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比选文件无效:1.比选文件不按本公告规定签字、盖章的;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价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书面合理解释说明的;3.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不符合本公告要求;4.比选文件中标的物和售后服务不满足本公告要求;5.有围标、串标等违法投标行为;6.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情形的。
(八)采购人在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按照委托代理协议(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标的物款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田春亚 联系电话:0856-****098
地址:**市**区环北街道黑松塘4号
邮编:554300
****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