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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7 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 80 %,低于 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00:00 计划竣工日期:2027-11-29 00:00:;现变更为: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 80 %,低于 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00:00 计划竣工日期:2027-11-27 00:00: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对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实质影响,故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公司) |
| 2026年1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