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中寨镇历史遗留钼矿废渣治理工程采购代管代建服务单位招标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市**县中寨镇历史遗留钼矿废渣治理工程采购代管代建服务单位招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县中寨镇历史遗留钼矿废渣治理工程采购代管代建服务单位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2500.00元;
5.最高限价(按预算金额下浮40%计算):338581.25元(大写:叁拾叁万捌仟伍佰捌拾壹元贰角伍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及封存废渣量21.80万m3。治理废渣面积80747.73m2;直接保护耕地面积35711亩,铺设防渗粘土14695.81m3,铺设种植土33109.44m3;**截洪沟3892m,挡渣墙901m,渗滤液收集沟901m,渗滤液收集池22座,工程概况碑及警示牌共22套。
7.采购内容:代管代建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验收、结算审计为止。如遇巡视巡察,审计和监督检查等,代管代建服务工作不受服务期限制。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有效完整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本项目公告公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①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②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税收缴纳记录,提供依法不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⑤****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⑦投标供应商信用承诺:
具体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5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2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省**市**区渔安安井未来方舟第D10写字楼13层16号房)
3.获取方式
具体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以上全部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递交。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渔安安井未来方舟第D10写字楼13层16号房)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渔安安井未来方舟第D10写字楼13层16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户转出,****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元(叁仟元)(人民币)。
递交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00至2026年11月12日17:00。
递交账户及账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313 0001 0400 03270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 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之外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财政大楼七楼
联 系 人:雷江
联系方式:182****0216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渔安安井未来方舟第D10写字楼13层16号房
联 系 人:向敏、**强、王芝刚、莫忠海
联系方式:173****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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