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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725MADARM3T3D | 建设单位法人:蹇民 |
| 田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工业园区金正大厂区内 |
| **县年产250万吨无害化磷石膏筑路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园区金正大厂区内 |
| 经度:107.479680 纬度: 27.153290 | ****机关:黔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1 |
| 黔南环审〔2024〕3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19.8 | 运营单位名称:**** |
| ****2725MADARM3T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贵****公司 |
| ****0102MA6DL2W468 | 验收监测单位:**益源****公司 |
| 915********7816885 | 竣工时间:2025-01-01 |
| 2025-01-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13 |
| 2026-09-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28uIjUA |
| ** | 实际建设情况:****为金正****公司子公司。本项目租用金正****公司陈化仓西侧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一条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并建设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以金正****公司产生的磷石膏为原料,通过添加水泥、恒路力固化剂对磷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磷石膏240万吨,年产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筑路材料、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土方回填材料、1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生态修复材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磷石膏240万吨,年产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筑路材料、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土方回填材料、1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生态修复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磷石膏240万吨,年产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筑路材料、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土方回填材料、15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生态修复材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进料 金正大厂区内磷石膏陈华仓内磷石膏固废通过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输送至磷石膏堆放区或直接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骨料分料器分料仓,厂区内磷石膏堆放区贮存的磷石膏通过装载机运送至骨料分料器配料仓内进料;该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主要为粉尘、生产设备噪声; (2)分料 磷石膏进入两仓骨料分料器配料仓后,在该设备振动器的作用下磷石膏均匀分布于输送带上,输送至搅拌机内;该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主要为粉尘、生产设备噪声; (3)搅拌 水泥原料通过水泥筒仓直接进入搅拌机,桶装恒路力固化剂加入搅拌机内,由搅拌机喷淋系统喷射至搅拌机主机,磷石膏、水泥及固化剂在搅拌机的作用下均匀混合后得到成品无害化磷石膏筑路材料、无害化磷石膏土方回填材料以及无害化磷石膏生态修复材料;由于产品种类不一样,故在磷石膏、水泥及固化剂配比不一致,三种产品均使用同一条生产线,不同产品生产时通过全自动控制系统电脑控制各原料的配比量;当一种材料正在搅拌生产需调整至另一种材料搅拌生产时,需提前关停进料皮带机,停止向搅拌机内送料,待搅拌机主机内材料全部搅拌完成出料完毕后,再停机清理搅拌机内残留产品至成品堆放区,最后在控制室数控设备上输入另一种材料生产的产品配合比,再开机生产;三种产品配料比例如下: ①筑路材料:水泥6%~12%,固化剂1~2%,磷石膏92%~86%。 ②土方回填材料:水泥3%~6%,固化剂1~2%,磷石膏95%~92% ③生态修复材料:水泥1%~3%,固化剂0.5%~2%,磷石膏97.5%~95.5%。 该搅拌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主要为粉尘、生产设备噪声; (4)出料 三种不同产品无害化磷石膏材料由搅拌机出料口直接进入皮带输送机,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成品出料仓,未经陈化直接由货车输送至项目工地或暂存至成品堆放区;出料环节污染物主要为成品堆放粉尘; | 实际建设情况:(1)进料 金正大厂区内磷石膏陈华仓内磷石膏固废通过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输送至磷石膏堆放区或直接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骨料分料器分料仓,厂区内磷石膏堆放区贮存的磷石膏通过装载机运送至骨料分料器配料仓内进料;该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主要为粉尘、生产设备噪声; (2)分料 磷石膏进入两仓骨料分料器配料仓后,在该设备振动器的作用下磷石膏均匀分布于输送带上,输送至搅拌机内;该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主要为粉尘、生产设备噪声; (3)搅拌 水泥原料通过水泥筒仓直接进入搅拌机,桶装恒路力固化剂加入搅拌机内,由搅拌机喷淋系统喷射至搅拌机主机,磷石膏、水泥及固化剂在搅拌机的作用下均匀混合后得到成品无害化磷石膏筑路材料、无害化磷石膏土方回填材料以及无害化磷石膏生态修复材料;由于产品种类不一样,故在磷石膏、水泥及固化剂配比不一致,三种产品均使用同一条生产线,不同产品生产时通过全自动控制系统电脑控制各原料的配比量;当一种材料正在搅拌生产需调整至另一种材料搅拌生产时,需提前关停进料皮带机,停止向搅拌机内送料,待搅拌机主机内材料全部搅拌完成出料完毕后,再停机清理搅拌机内残留产品至成品堆放区,最后在控制室数控设备上输入另一种材料生产的产品配合比,再开机生产;三种产品配料比例如下: ①筑路材料:水泥6%~12%,固化剂1~2%,磷石膏92%~86%。 ②土方回填材料:水泥3%~6%,固化剂1~2%,磷石膏95%~92% ③生态修复材料:水泥1%~3%,固化剂0.5%~2%,磷石膏97.5%~95.5%。 该搅拌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主要为粉尘、生产设备噪声; (4)出料 三种不同产品无害化磷石膏材料由搅拌机出料口直接进入皮带输送机,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成品出料仓,未经陈化直接由货车输送至项目工地或暂存至成品堆放区;出料环节污染物主要为成品堆放粉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磷石膏及产品改性磷石膏堆放、装卸粉尘 在磷石膏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分别设置1台洒水喷雾设施,通过洒水降尘降低装卸粉尘的产生。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分料粉尘、搅拌粉尘 分料工序在两仓骨料分料器中2个配料仓的仓顶设置负压式集气罩;搅拌机设置排气管道。搅拌粉尘和分料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标准后,由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水泥筒仓粉尘 2个水泥筒仓为密闭仓,脉冲单机布袋除尘器分别安装于水泥筒仓仓顶,2个水泥筒仓粉尘经各自脉冲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离地13m高仓顶排气口(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均从金正****公司调配使用,生活附属工程金正****公司厂区内生活办公区,厂房内未设置生活用水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厂房租赁金正****公司已建厂房,该厂房附近已设置雨水沟,初期雨水可通过厂区已建雨水管沟接入金正****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回用于厂区各生产线生产。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等,各防渗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将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于厂房中央,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分料、搅拌及水泥筒仓粉尘送至分料仓内用于生产。固化剂废包装桶统一收集至固化剂存放区,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问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废机油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生产的每批次产品应进行检测,确保项目生产的产品相关指标符合《**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中筑路材料及土方回填材料的有关要求,产品外售转移,应做好相应的转移台账记录。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磷石膏及产品改性磷石膏堆放、装卸粉尘 在磷石膏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分别设置1台洒水喷雾设施,通过洒水降尘降低装卸粉尘的产生。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分料粉尘、搅拌粉尘 分料工序在两仓骨料分料器中2个配料仓的仓顶设置负压式集气罩;搅拌机设置排气管道。搅拌粉尘和分料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标准后,由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水泥筒仓粉尘 2个水泥筒仓为密闭仓,脉冲单机布袋除尘器分别安装于水泥筒仓仓顶,2个水泥筒仓粉尘经各自脉冲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离地13m高仓顶排气口(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均从金正****公司调配使用,生活附属工程金正****公司厂区内生活办公区,厂房内未设置生活用水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厂房租赁金正****公司已建厂房,该厂房附近已设置雨水沟,初期雨水可通过厂区已建雨水管沟接入金正****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回用于厂区各生产线生产。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等,各防渗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将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于厂房中央,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分料、搅拌及水泥筒仓粉尘送至分料仓内用于生产。固化剂废包装桶统一收集至固化剂存放区,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问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废机油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生产的每批次产品应进行检测,确保项目生产的产品相关指标符合《**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中筑路材料及土方回填材料的有关要求,产品外售转移,应做好相应的转移台账记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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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排气筒(DA001)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限值(20mg/m3) | 已建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分料、搅拌排气筒(DA001)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0.0mg/m3 | |
| 2 | 洒水喷雾设施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限值(0.5mg/m3) | 已建 | 厂界下风向西侧、西南侧、南侧的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最大值为252μg/m3(即0.252mg/m3) |
| 1 | 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已建 | 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9.8~62.1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9.1~51.6dB(A)之间 |
|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均从金正****公司调配使用,生活附属工程金正****公司厂区内生活办公区,厂房内未设置生活用水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厂房租赁金正****公司已建厂房,该厂房附近已设置雨水沟,初期雨水可通过厂区已建雨水管沟接入金正****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回用于厂区各生产线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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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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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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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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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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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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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