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和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股东申请及股东会决议,股东一致同意决定组织清算并解散****。根据《****公司法》和参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公司股东会决议,现对清算工作选聘清算辅助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2年3月3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系砖瓦及建筑砖块、非金属矿类开采企业,当前处于停产状态。
二、选聘概况
1.选聘单位:****
2.项目名称:****清算辅助服务项目。
3.清算事由:非破产清算(自行清算)
4.清算解散辅助服务地点:务川硕磊****公司(新车站旁)
5.清算解散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清算工作全部办完截止(含收尾工作、档案移交),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6.选聘方式:竞争性谈判(合理低价中标)
三、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资产清查、债权债务梳理(含工人工资),编制资产负债清单、财务报表、财产状况说明;
2.协助通知债权人、债权申报登记、债权资料审核、编制债务债权表;
3.协助财产清理保管、价值评估、处置方案草拟,配合资产盘点;
4.辅助清算组完成清算公告,清算备案,企业清资核产,债权催收,债务处置,拟定清算方案、报告,协助办理企业注销等一切与完成企业清算注销有关的所有事务;
5.协助办理税务清缴、工商注销、印章证照管理手续;
6.****机关材料报送等清算辅助相关工作;
7.清算档案整理、归集、装订与移交。
四、清算辅助人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具备破产管理人资质;
2.人员要求:拥有固定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有较丰富的清算辅助事务的经验,能够顺利保障推进清算解散工作;
3.独立性要求:与项目企业、股东、债务人无利害关系,不利用职权谋私;勤勉审慎,积极主动推进清算程序,注重实效,节约成本;保密合规,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与隐私;
4.信用与合规: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执业惩戒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5.业绩需求:近3年具有企业清算或破产案件辅助服务业绩(可提供合同或结案证明);
6.其他:严格保密清算资料、按时完成工作、自行承担项目相关人员差旅等成本费用。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全部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简历、执业证书;
5.三年内类似清算服务项目业绩材料;
6.信用查询截图资料;
7.服务方案、报价方案(密封保存)。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递交/邮寄相关资料
3.报名地址:务川硕磊****公司二楼办公****车站旁)
4.联系人:冉晓燕
联系电话:152****3682
七、现场报价及方式
现场报价时间:拟定于2026年11月1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八、现场评审
1.本次竞价报价方在满足选聘单位项目所需的资质、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等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合理低价中选原则,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并现场宣布中标结果。
2.若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本次竞价作废,将重新组织报价。
3.若现场二次竞价后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1)服务方案更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更翔实的优先排序;
(2)项目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更优的优先排序;
(3)企业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更丰富的优先排序;
九、报价说明
竞选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因清算所需要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诉讼案件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竞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不能新增任何费用,除与清算事务无关的事务需要经清算组研究同意除外。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用,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所有参选准备、参选材料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
2026年11月3日
瑞辉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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