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
采购单位: ****
发布日期: 2026-11-03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医疗机构服务能****停车场工程)剩余工程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于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在**省公共**(国****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拦标价为:****031.36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00.90元
评审得分:94.99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3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渝黔****公司
投标报价:****335.21元
评审得分:79.78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3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洲****公司
投标报价:****556.10元
评审得分:79.15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3个月)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6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候选人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 袁黔蜀
联系电话: 131****0816
招标代理名称:****
项目联系人:胡吕惺
联系电话: 175****1333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