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
采购单位: ****
发布日期: 2026-11-03
**屯堡旅游度假区暨天龙屯堡星聚城明“潮”往事城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1. 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屯堡旅游度假区暨天龙屯堡星聚城明“潮”往事城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1.2.项目编号:****
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邀请范围:公开询比
2. 标段概况
标段名称:**屯堡旅游度假区暨天龙屯堡星聚城明“潮”往事城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标段编号:GQSZ-XB****100143-001
标段内容:根据建设项目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备设施等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成果文件。
3. 公告媒体及公示日期
公示媒体: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 ****交易中心
公示日期:2026年11月3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4日17时00分
4. 成交信息
| 序号 | 成交单位名称 | 成交单位地址 | 成交内容 | 成交金额 |
| 1 | **** | **省**市**区**北路3号附1号**汇城商业办公楼14层15号 | **屯堡旅游度假区暨天龙屯堡星聚城明“潮”往事城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 按《**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黔造价协[2021]10号)计费后下浮35% |
5.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及《黔价房【2011】69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费后下浮50%,向成交单位计取,当招标代理费计算不足5000元时按 5000元计算。招标代理费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5000元
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520********609886666
开户行:****银行****公司**金世纪支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忠海、叶征彦、周余会
电话:0851-****5548
代理机构:****
地址:**市**恒大滨河左岸第10栋1单元15层8号房
联系人:杨昆、高博阳、董源
电话:0851-****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