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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安府函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安府函〔2026〕24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关于关岭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 ||
****政府:
你县《关于审定关****水库集中式饮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关府呈〔2026〕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岭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你县要根据调整方案,立即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设立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宣传警示牌等环保基础设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
三、你县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促进水**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市发展改革委、******局、****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关岭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
2026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