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11-03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省****县**镇新庄村下寨组 | **** | ******公司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省****县**镇新庄村下寨组,地理坐标:东经107度21分24.187秒,北纬27度13分56.122秒,属于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年产28万立方米节能型多孔砖、地砖隧道窑生产线项目》2014年5月15****保护局批复(瓮环审〔2014〕41号),生产烧结页岩砖28万立方米(8000万块),2016年3月11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瓮环验〔2016〕05号)。根据市场需求,2020年在原厂区内新增一条硬质页岩(滑石),《年产10万吨烧结耐火材料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0年12月7****环境局批复,年产6000万块(10万吨),2025年11月3日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5年12月10****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6537559001X),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11月27日备案,备案号:522700-2024-475-L。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现有项目占地面积13175.38m2,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在厂区范围内对现有制砖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依托已建的煤矸石页岩烧结砖生产线对无害化磷石膏进行综合利用,用以替代部分煤矸石和页岩作为制砖原料,项目原料无害化磷石膏满足《磷石膏》(GB/T 23456-2018)表1三级标准和《**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表3磷石膏无害化综合利用生产建筑材料控制指标要求。新增一处封闭无害化磷石膏暂存间,同时配套建设给料设备、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等;其他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技改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改变原生产工艺、不新增制砖生产设备,技改后产品规模不变,仍为烧结页岩砖8000万块,硬质页岩(滑石)砖6000万块,总产量为14000万块。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根据现场踏勘,本次技改规模不变,只对项目原辅料进行调整,增加无害化磷石膏暂存间,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I类场要求设置。厂房内地面已硬化,供水、供电系统已经建设完成,无土石方工程,无大型土建施工带来的扬尘、废水、土石方、噪声等污染,施工期短,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炉窑废气经“湿法脱硫塔复合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根7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标准,砷及其化合物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2标准。 (2)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设置集气罩(共2套)集尘,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 (3)原料堆场为全封闭式厂房(仅预留进出口及窗户),且厂房内设置喷淋洒水装置;物料运输通过设置皮带输送系统封闭,顶部设置喷淋除尘设施(1套),皮带输送粉尘经喷淋降尘处理后排放;车辆运输通过篷布遮盖、定期清扫、雾炮抑尘等措施降低粉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湿式脱硫塔配套循环水池一个,有效容积200m3,对脱硫废水进行回用。 (2)项目区初期雨水经3000m3给水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40m3)处理后进行农灌。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采用“混凝土基础层+2mm 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地坪漆”(渗透系数≤1.0×10-10cm/s)。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建设完善。一般防渗区为化粪池、给水池等,防渗技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 ,K≤1x10-7cm/s;或参照GB16889 执行。简单防渗区为生产区、成品堆场、配电房,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生产设施,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项目原料为无害化磷石膏,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原料区设置一个无害化磷石膏封闭贮存间,占地面积800m2,对照《**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黔环综合〔2024〕17号)《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15—2025)》,本项目无害化磷石膏暂存间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I类场要求设置。设置隔离围墙,仅允许堆放已检测合格的无害化磷石膏,不得与其他原料混堆。 (2)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5m2),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废机油泄漏,废水、废气事故排放风险。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