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14:40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黔发改环资〔2026〕7号)规定及要求,****信息化局组织对******县年产1万吨锑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节能报告进行评估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年产1万吨锑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年产1万吨锑系列产品生产线改造,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不变,生产规模为锑系列产品10000t/a,其中锑锭6666.67t/a,锑铅合金2000t/a,三氧化二锑833.33t/a,铅铋锑合金500t/a。同时副产银8.5t/a、粗铅35.95t/a、金0.05t/a、锡50t/a等贵金属。锑锭1600t外售,剩余5066.67t作为厂区6000t锑白生产线原料,项目其他产品及副产物外售。
厂区粗锑氧仓库、锑锭成品仓库、反射炉主厂房、平炉原料仓库、平炉车间拆除后**;电解银车间、一座配电室、550m3初期雨水池、300m3应急事故池等**,反射炉主厂房补建3台18m2反射炉,**1座2m2鼓风炉、**3座18m2平炉;鼓风炉车间、仓库1、仓库2、仓库3、渣库、中频炉车间、真空蒸馏车间为厂房修理。其余建构筑物利旧。鼓风炉工序新增1台110kW罗茨鼓风机,搅锡锅工序新增2台350kW电阻炉,中频炉工序新增2台200kW中频炉。
四、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根据对项目消耗电力、焦炭、无烟煤、柴油等进行估算,项目技改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当量值9976.29tce(含原料用能)、7969.37tce(不含原料用能),等价值14649.57tce(含原料用能)、12642.65tce(不含原料用能);项目技改后年碳排放量35904.24tCO2,较项目技改前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原料用能)减少5651.81tce(当量值),年碳排放量减少5666.51tCO2。
五、项目主要能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项目值 | 对标标准 | 对比结果 |
| 锑冶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锑精矿-锑锭)kgce/t | 797.38 |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3-2023)950(1级) | 1级 |
| 锑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 851.46 | / | / |
| 锑铅合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 547.12 | / | / |
| 三氧化二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 681.70 | / | / |
| 铅铋锑合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 437.73 | / | / |
六、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县年产1万吨锑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节能报告。
七、发布部门:****信息化局
八、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反馈****信息化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高俊
联系电话:0855-****707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