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支队****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11月6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名称:********支队****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40000.00元;
最高限价:¥4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银行****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1.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每天09: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市**区**小区碧水星苑6号楼一单元1楼门面)。
3.现场购买: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验并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授权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成功即可获取。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4点30分(**时间)前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派代表出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2.地点:****开标会议室(**省**市**区**小区碧水星苑6号楼一单元1楼门面)。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保证金缴纳事宜
1.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
2.缴纳截至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10时00分前。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汇通支行
账号: 118********0039288
(注:供应商应凭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到本项目报名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需将保证金收据缴纳凭证制作在响应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或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谈判文件所有要求。
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的,获取时间不作为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金海湖新区双**路****
联系方式: 崔警官、139****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小区碧水星苑6号楼一单元1楼门面)
联系方式:白工、180****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