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息府报〔2026〕16号)收悉。****政府授权和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申请,将**县九庄镇**村、**镇新萝村、**镇尹庵村的集体农用地0.5843公顷(耕地0.4748公顷、园地0.05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584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5843公顷。
二、你县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监管局。
******厅,****委员会,省财政厅,****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储备局,省税务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局。
(共印5份,其中电子公文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