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煤矿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环评工作,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也为了让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煤矿等矿井矸石处置问题,****拟采用填沟造地的方式进行处置,场地位于**县阿弓镇大桥村木浪冲沟谷内,项目已列入“**省第三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公告”。填沟造地区面积5.2426hm2,现状地类为灌木林地、旱地、乔木林地,造地的目标地类为旱地、乔木林地、 灌木林地;通过填沟造地工程实现灌木林改培乔木林0.5687hm2,实现林地总量不减、森林质量提升。填沟造地区场地共设置17个台阶、单个台阶高度为5m,坡比1:3,回填总高度约80m,回填后最低标高+1860m、最高标高+1940m。工程包含填沟工程、造地工程及配套的拦挡工程、防渗工程、截排水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工程施工总工期36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吴辉 电话:0857-****999 邮箱:****@qq.com
地址:**省**市**县阿弓镇大桥村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卢工 电话:0851-****8521 邮箱:****@qq.com
(四)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或者参与书面问卷调查,提出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6年10月30日
| 项目名称 | ****煤矿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址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