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 修改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后: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 修改前: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10%。 修改后: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5%。 三、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修改前: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为删除线删除内容, 修改后:取消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删除线。 删除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配备各岗位人员必须安排至现场,且每月不少于22天,以人脸识别打卡或指纹打卡为准。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各岗位人员.若中标单位不能按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配备各岗位人员安排至现场,招标人将对其行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对其作出不良记录等相应处罚。提供承诺函此项内容。 四、人员养老保险: 修改前: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修改后:本公司在职人员2026年任意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修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 1.项目经理; 修改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修改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2.造价负责人(造价员); 修改前:造价负责人(造价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修改后:造价负责人(造价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3.增加安全管理负责人评分内容: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2分,需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4.企业荣誉; 修改前:2023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工程建设质量奖项(如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每提供1个得1.5分,最多得3分。 修改后:取消此项加分内容。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11日 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 注: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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