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

审批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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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320MA7EH41G37艾戊云
马培**省**义龙新区
**省**南州义龙新区万屯镇盘新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省**义龙新区 **省**南州**市万屯镇盘新村
经度:105.081930 纬度: 25.195490**南****生态环境局
2023-03-17
州环审〔2023〕7号****
2023-06-30165999
2178****
****2320MA7EH41G37**省****公司
****2301MA6DJY540J******公司
****0112MA6H9W747L2024-07-03
2026-08-282026-09-24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6万t/a石墨化材料;项目设置2个石墨化车间,配置4组(48台)石墨化炉,配置1套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实际年产6万吨石墨化材料;现场实际建设4组(52台),设备台数增加4台(7.69%),但单炉产能相应降低,项目石墨化工序总产能未发生变化;石墨化工序配置1套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
环评批复石墨化炉4组(48台),现场实际建设4组(52台),设备台数增加4台(7.69%),但单炉产能相应降低,项目石墨化工序总产能未发生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7、石墨化 石墨化指在高温电炉内保护性介质把焦粉加热到2600℃-3000℃,使无定性乱层结构碳晶化转变成三维有序石墨晶体的高温热处理过程。本项目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拟设置6组箱式石墨化炉(一期工程4组,二期工程2组),二期工程拟设置大直流石墨化炉2组。原料装炉完成后,由变压整流电源装置对炉体电极通电进行加热,通电后,炉内温度呈直线上升,当温度达到3000℃以上时,保持22小时,大直流石墨化坩埚炉总送电时间60小时(箱式石墨化炉总送电时间90小时)。在石墨化过程中需要严格保温、绝缘并与空气隔绝。在通电及高温阶段,为防止炉头导电电极过热,要不断地通入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断电后,炉中物料进行自然冷却,产品冷却至200℃以下才可出炉。 本产品石墨化生产工序依次包括装料、石墨化、清炉等工段。石墨化炉一个生产周期一般为18~20天,具体过程如下: (1)装炉 箱式石墨化炉装炉工艺 将箱板、原料、填充料(低硫低灰煅后焦粉、低硫低灰煅后焦颗粒)装入石墨化炉的过程即为装炉。填充料煅后石油焦袋装进入车间后,由行车吊至投料间,根据材料的粒径不同分别作为保温料和电阻料。装炉工艺过程在炉底铺石墨化箱板底板,并在两侧搭建石墨化箱板,然后在石墨化箱板两侧通过吸料天车投入保温料。待保温料可以支撑石墨化箱板后,通过吸料天车将原料粉投入箱体内,直至箱体内全部填充负极粉后在箱板上侧盖上箱板盖最后,通过吸料天车将保温料填满整个石墨化炉。至此,完成装炉全过程。一个石墨化生产周期内,装炉过程中的粉尘在装炉工段使用自动装出炉的吸料装置,配备多功能吸料装置,用填料管将填充料加入炉坑,该阶段填充料及原料粉在放料入炉和铺平过程将会产生一定量粉尘。本项目拟沿炉长方向在炉的两侧设置移动式侧吸风装置(含尘废气收集系统+袋式除尘),每个石墨化车间内各设置一套装置,各车间内的所有炉子共用该装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石墨化 石墨化工艺过程对物料送电,其中大直流石墨化炉使用42000kVA直流变压器(一组)供电,箱式石墨化炉使用26000kVA直流变压器(两组)供电,在2600~3000℃高温下对炉体进行热处理,从而提高其电、热传导性能。通电过程的废气在通电加热过程中炉温不断升高,最高温度可达3000℃,加热过程中有废气产生。不同的炉温区间,产生的废气成分亦不同。根据废气成分将升温过程分为低温、高温两个阶段:800℃以下为低温阶段,800-3000℃为高温阶段。 ①低温阶段废气:对炉体升温至800℃阶段,由于热的不稳定性将会热解产生烷烃类废气,同时电阻填充料中的水分亦被蒸发出来。故低温阶段废气成分主要有:水蒸气、烷烃类等。 ②高温阶段废气:在800℃-3000℃的高温阶段,填充料中的硫份、灰分在该温度下被热解出来成为废气。填充料内部最高温度3000℃左右,从炉中心的填充料到炉面的填充料,温度呈逐步递减趋势。本工艺所选的填充料为低硫低灰的煅后焦系列产品。原料经过包覆造粒及预碳化工序处理后,挥发分及硫含量均大幅度减少,车间单独设置设计采用烟气收集器将烟气收集集中处理,对炉体上方加拱形炉盖形成密闭空间,炉盖周围设置废气收集系统与风机相连;通过风机抽吸炉内形成负压,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排放(每个车间设置一套处理系统,两套系统共用一个排气筒)。 ③石墨化焦生产工艺 根据负极材料加工的品质要求,兼顾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石墨化炉的电阻料和保温料全部采用煅后石油焦,并尽可能利用炉芯附近的高温,附带生产产品增碳剂、石墨粉等。靠近石墨箱体或坩埚放置粗颗粒石油焦,以粗颗粒石油焦及石墨坩埚或箱体共同组成“炉芯”,在“炉芯”外铺细颗粒石油焦保温,石墨化过程中,处于坩埚或箱体周围的粗颗粒石油焦能够达到较高的温度,其品质能够达到石墨化增碳剂的要求。此方案充分利用石墨坩埚或箱体周边的高温热源,生产增碳剂或石墨粉,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实现收益最大化。 (3)清炉 箱式石墨化炉清炉 通过静止降温的方式,对石墨化炉进行降温,待保温料低于100度后使用吸料天车将保温料逐层移除,移除过程中继续逐步降温。清理完毕保温料后,使用航车起吊保温箱箱盖板,然后使用吸料天车逐层吸出负极粉,直至箱体内负极粉全部吸出。完成负极粉清炉后,检查炉体与箱体,如无异常可直接填充负极粉,开展下一个生产周期。 经过吸料装置收集的保温料与电阻料经过密闭的皮带运输至密封筛分式冷渣机对其进行筛分,筛分后的石墨化焦一部分回用作为下一炉的填充料,一部分石墨化焦可外售给钢厂作增碳剂。对保温料与电阻料进行分级时将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工艺流程简述: 1、原料预处理(破碎、筛分) 将原料先进行破碎、筛分,物料完成筛分分级后,按工艺要求装填入箱式石墨化炉,完成石墨化前备料;石墨化预处理阶段产生粉尘统一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排出,石墨化预处理合格物料送入石墨化炉开展高温石墨化处理。 2、石墨化 石墨化指在高温电炉内,通过保护性介质将焦粉加热到2600℃-3000℃,使无定性乱层结构碳晶化转变成三维有序石墨晶体的高温热处理过程。本项目一期工程设置52台箱式石墨化炉。原料装炉完成后,由变压整流电源装置对炉体电极通电进行加热,通电后,炉内温度呈直线上升,当温度达到3000℃以上时,保持22小时,箱式石墨化炉总送电时间90小时。在石墨化过程中需要严格保温、绝缘并与空气隔绝。在通电及高温阶段,为防止炉头导电电极过热,要不断地通入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断电后,炉中物料进行自然冷却,产品冷却至200℃以下才可出炉。 本产品石墨化生产工序依次包括装料、石墨化、清炉等工段。石墨化炉一个生产周期一般为18~20天,具体过程如下: (1)装炉 箱式石墨化炉装炉工艺 将箱板、原料、填充料(低硫低灰煅后焦粉、低硫低灰煅后焦颗粒)装入石墨化炉的过程即为装炉。填充料煅后石油焦袋装进入车间后,由行车吊至投料间,根据材料的粒径不同分别作为保温料和电阻料。装炉工艺过程在炉底铺石墨化箱板底板,并在两侧搭建石墨化箱板,然后在石墨化箱板两侧通过吸料天车投入保温料。待保温料可以支撑石墨化箱板后,通过吸料天车将原料粉投入箱体内,直至箱体内全部填充负极粉后在箱板上侧盖上箱板盖,最后通过吸料天车将保温料填满整个石墨化炉。至此,完成装炉全过程。一个石墨化生产周期内,装炉过程中的粉尘在装炉工段使用自动装出炉的吸料装置,配备多功能吸料装置,用填料管将填充料加入炉坑,该阶段填充料及原料粉在放料入炉和铺平过程将会产生一定量粉尘。本项目沿炉长方向在炉的两侧设置移动式侧吸风装置(含尘废气收集系统+袋式除尘),每个石墨化车间内各设置一套装置,各车间内的所有炉子共用该装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石墨化 石墨化工艺过程对物料进行送电,其中箱式石墨化炉使用26000kVA直流变压器(两组)供电,在2600~3000℃高温下对炉体进行热处理,从而提高其电、热传导性能。通电过程的废气在通电加热过程中炉温不断升高,最高温度可达3000℃,加热过程中有废气产生。不同的炉温区间,产生的废气成分亦不同。根据废气成分将升温过程分为低温、高温两个阶段:800℃以下为低温阶段,800-3000℃为高温阶段。 ①低温阶段废气:当炉体升温至800℃阶段,由于热的不稳定性,将会热解产生烷烃类废气,同时电阻填充料中的水分亦被蒸发出来。故低温阶段废气成分主要有:水蒸气、烷烃类等。 ②高温阶段废气:在800℃-3000℃的高温阶段,填充料中的硫分、灰分在该温度下被热解出来成为废气。填充料内部最高温度3000℃左右,从炉中心的填充料到炉面的填充料,温度呈逐步递减趋势。本工艺所选的填充料为低硫低灰的煅后焦系列产品。原料经过包覆造粒及预碳化工序处理后,挥发分及硫含量均大幅度减少,车间单独设置烟气收集器将烟气收集集中处理,对炉体上方加拱形炉盖形成密闭空间,炉盖周围设置废气收集系统与风机相连;通过风机抽吸炉内形成负压,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排放(每个车间设置一套处理系统,两套系统共用一个排气筒)。 ③石墨化焦生产工艺 根据负极材料加工的品质要求,兼顾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石墨化炉的电阻料和保温料全部采用煅后石油焦,并尽可能利用炉芯附近的高温,附带生产产品增碳剂、石墨粉等。靠近石墨箱体或坩埚放置粗颗粒石油焦,以粗颗粒石油焦及石墨坩埚或箱体共同组成“炉芯”,在“炉芯”外铺细颗粒石油焦保温,石墨化过程中,处于坩埚或箱体周围的粗颗粒石油焦能够达到较高的温度,其品质能够达到石墨化增碳剂的要求。此方案充分利用石墨坩埚或箱体周边的高温热源,生产增碳剂或石墨粉,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实现收益最大化。 (3)清炉 箱式石墨化炉清炉 通过静止降温的方式,对石墨化炉进行降温,待保温料低于100℃后使用吸料天车将保温料逐层移除,移除过程中继续逐步降温。清理完毕保温料后,使用航车起吊保温箱箱盖板,然后使用吸料天车逐层吸出负极粉,直至箱体内负极粉全部吸出。完成负极粉清炉后,检查炉体与箱体,如无异常可直接填充负极粉,开展下一个生产周期。 经过吸料装置收集的保温料与电阻料经过密闭的皮带运输至密封筛分式冷渣机对其进行筛分,筛分后的石墨化焦一部分回用作为下一炉的填充料,一部分石墨化焦可外售给钢厂作增碳剂。对保温料与电阻料进行分级时将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破碎及破碎筛分工序为项目原有的前端配套工艺,该工序设备布置于原料加工车间,先调整到石墨化车间内,实现煅后石油焦破碎筛分后直接进入石墨化工序,不属于新增生产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大气污染物处理措施 有组织石墨化废气经抽负压收集后送石灰-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除尘效率为80%,脱硫效率为90%,净化后的烟气由1根40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4*50000m3/h。 破碎工序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收集后统一送至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由DA003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排****处理站处理后泵至循环冷却池,回用于循环冷却水,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本项目冷却水均属间接冷却水,不与物料直接接触,不涉及碳块冷却、浸渍冷却,冷却水仅作为传热介质,其水质不变,仅水温升高,冷却水在循环冷却池降温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脱硫废水:设置1套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塔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本项目脱硫废水全部在脱硫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初期雨水:初期雨水通过设置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后回用****园区雨水管网。 3.噪声防范措施 本次建设项目设计中采取的防治措施有: (1)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将产噪设备布设于生产车间内部,优化布局,尽量远离北侧居民点; (3)在风机进、出口处尽可能设置消声器; (4)厂房隔声降噪。 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治理措施后,可使声源小于75dB(A)。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对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都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布袋收集的颗粒物、盐渣及不合格产品由其他厂家回收利用处理;脱硫石膏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废耐火材料作为建筑材料或铺路使用外售;****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运走做无害化处理;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打包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磁废物由其他厂家回收利用处理,结晶盐、焦油及含油污泥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废气处理系统更换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每月更换一次,一更换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5.土壤防治措施 针对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途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等阶段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 本项目将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并且对产生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堆场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提出以下污染防控措施: (1)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法,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贮存在固废暂存库,并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禁止乱堆乱放。 (3)禁止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在厂内设置固定垃圾桶统一收集生活垃圾,运输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6.地下水防治措施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本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的相关要求,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地下水保护措施。 (1) 源头控制措施 原料和产品及时入库,做到零露天堆放。生产车间、仓库等做好防雨设施,合理规划选址,并做好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处理,危废转运时须安全转移,防止撒漏,防止二次污染;强化防渗工程的环境管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控制、末端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防治和被动防治”措施相结合。 1)主动防渗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从源头上应采取控制污染物泄漏的各种防渗措施。 ①处理和储存含有有毒、有害、危险介质的设备应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 ②应设置防止泄漏的污染物直接排出厂外的设施。 2)被动防渗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泄漏的污染物渗漏进入地下水体,在项目生产设备安装及环保工程改造、安装过程中,采取的各种防渗措施,主要指渗漏液的隔离及收集措施。 (2)分区防控措施 为防止项目生产运行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依据项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污染物的泄露(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的要求,将厂区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类防渗区,即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三类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采取合适的防渗措施,并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①简单防渗区 项目办公区主要指办公楼等,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作为简单防渗区,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不采取相关的工程措施,在管理方面加强员工培训,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一般防渗区 项目地下水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原料及成品库、生产车间及一般固废间等,但不存在重金属废水排放的区域,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③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指位于地下或者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污染物一般包括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循环冷却池、脱硫废水循环水池、隔油池、化粪池、事故池、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 ④本项目防渗设计方案 防渗工程设计应依据污染防治分区,选择相应的防渗设计方案。防渗工程宜按50年进行设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并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中国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要求,本项目防渗结构型式应根据污染防治区域划分、结合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防渗材料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区域的防渗要求、结合泄漏物性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在满足防渗要求的条件下,应考虑其易得性和经济性。1.大气污染物处理措施 (1)破碎工序:对于破碎、磨粉、筛分、物料输送、投料卸料及中间料储存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设置布袋除尘器+厂房外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计风量均为42000-48000m3/h。 (2)石墨化工序:废气收集后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15)排放,设计风量为650000m3/h。 2.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排****处理站处理后泵至循环冷却池,回用于循环冷却水,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本项目冷却水均属间接冷却水,不与物料直接接触,不涉及碳块冷却、浸渍冷却,冷却水仅作为传热介质,其水质不变,仅水温升高,冷却水在循环冷却池降温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脱硫废水:设置1套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塔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本项目脱硫废水全部在脱硫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初期雨水:初期雨水通过设置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后回用****园区雨水管网。 3.噪声防范措施 本次建设项目设计中采取的防治措施有: (1)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将产噪设备布设于生产车间内部,优化布局,尽量远离北侧居民点; (3)在风机进、出口处尽可能设置消声器; (4)厂房隔声降噪。 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治理措施后,可使声源小于75dB(A)。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脱硫石膏、废矿物油、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除磁废物、结晶盐、高温加热废气处理循环水池盐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等。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不合格品由其他厂家回收利用;废耐火材料可作为建筑材料或铺路材料;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的一般固废间,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废矿物油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包装材料主要包括原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包装编织袋、塑料袋,收集存放在一般固废间,打包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磁废物来自除磁工序,属于一般固废,由其他厂家回收利用;结晶盐采用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高温加热废气处理循环水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由其他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理。 5.土壤防治措施 针对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途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等阶段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 本项目将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并且对产生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堆场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提出以下污染防控措施: (1)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法,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贮存在固废暂存库,并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禁止乱堆乱放。 (3)禁止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在厂内设置固定垃圾桶统一收集生活垃圾,运输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6.地下水防治措施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本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的相关要求,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地下水保护措施。 (1) 源头控制措施 原料和产品及时入库,做到零露天堆放。生产车间、仓库等做好防雨设施,合理规划选址,并做好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处理,危废转运时须安全转移,防止撒漏,防止二次污染;强化防渗工程的环境管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控制、末端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防治和被动防治”措施相结合。 1)主动防渗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从源头上应采取控制污染物泄漏的各种防渗措施。 ①处理和储存含有有毒、有害、危险介质的设备应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 ②应设置防止泄漏的污染物直接排出厂外的设施。 2)被动防渗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泄漏的污染物渗漏进入地下水体,在项目生产设备安装及环保工程改造、安装过程中,采取的各种防渗措施,主要指渗漏液的隔离及收集措施。 (2)分区防控措施 为防止项目生产运行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依据项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污染物的泄露(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的要求,将厂区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类防渗区,即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三类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采取合适的防渗措施,并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①简单防渗区 项目办公区主要指办公楼等,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作为简单防渗区,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不采取相关的工程措施,在管理方面加强员工培训,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一般防渗区 项目地下水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原料及成品库、生产车间及一般固废间等,但不存在重金属废水排放的区域,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③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指位于地下或者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污染物一般包括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循环冷却池、脱硫废水循环水池、隔油池、化粪池、事故池、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 ④本项目防渗设计方案 防渗工程设计应依据污染防治分区,选择相应的防渗设计方案。防渗工程宜按50年进行设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并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中国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要求,本项目防渗结构型式应根据污染防治区域划分、结合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防渗材料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区域的防渗要求、结合泄漏物性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在满足防渗要求的条件下,应考虑其易得性和经济性。
根据《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基地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石墨化车间内仅规划石墨化工序,项目石墨化废气收集后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由一根40m高DA007排气筒排放。根据现场踏勘,石墨化车间内存在破碎及破碎筛分工序,该工序为项目原有前端配套工艺,仅设备布置位置由原料加工车间调整至石墨化车间内;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统一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均为42000-48000m3/h;项目石墨化废气收集后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由一根40m高DA015排气筒排出,设计风量为650000m3/h。 项目石墨化工序废气仍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工艺处理,排气筒编号由原环评DA007变更为DA015,排气筒高度维持40m不变,配套设施设计风量由200000m3/h调整为650000m3/h,石墨化排气筒内径由0.4m调整为2.0m。破碎及破碎筛分工序废气治理工艺、收集方式未发生改变,设计风量均为42000-48000m3/h,破碎工序排气筒内径为0.8m。 变动原因为将破碎工序设备调整至石墨化车间实现煅后石油焦破碎筛分后直接进入石墨化工序,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节约时间成本。石墨化工序设计风量增大,石墨化排气筒污染物浓度降低,但排放速率不变,污染物排放量不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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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120m3/d),化粪池(有效容积50m3)隔油池(50m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 已****处理站(处理规模120m3/d) 验收监测期间,对污水总排放口pH值、COD、BOD5、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等指标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已建配套布袋除尘+15m排气筒,现已建成,配套风机、集气罩,收集破碎工序粉尘,处理风量为42000-48000m3/h 验收监测期间,对排气筒出口颗粒物开展监测,监测浓度、速率均满足标准限值
2 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湿式静电除尘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实际建设了1套石墨化废气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排放,设计风量650000m3/h,净化后烟气通过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石墨化工序废气排放口DA015出口SO2、BaP、沥青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6mg/m3、<0.30×10-3mg/m3、5.6mg/m3、8.64mg/m3、14.6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4.06kg/h、<0.050×10-3kg/h、0.477kg/h、0.736kg/h、1.26kg/h。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限值表2二级标准限值;沥青烟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其余监测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机械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 验收期间,在项目四周厂界布设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简单防治区地面进行硬化,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设置1mm厚的**度聚乙烯防渗层,使渗透系数小于10-7cm/s的防渗性能。防渗层可由单一或多种防渗材料组成。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K≤10-10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cm/s;建设项目场地下游设置1座监控井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本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的相关要求,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地下水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原料和产品及时入库,做到零露天堆放。生产车间、仓库等做好防雨设施,合理规划选址,并做好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处理,危废转运时须安全转移,防止撒漏,防止二次污染;强化防渗工程的环境管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控制、末端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防治和被动防治”相结合的措施。 (1)主动防渗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从源头上应采取控制污染物泄漏的各种防渗措施。 ①处理和储存含有有毒、有害、危险介质的设备应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 ②应设置防止泄漏的污染物和受污染的消防水直接排出厂外的设施。 (2)被动防渗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泄漏的污染物渗漏进入地下水体,在项目生产设备安装及环保工程改造、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各种防渗措施,主要指渗漏液的隔离及收集措施。 2、分区防控措施 为防止项目生产运行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依据项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污染物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及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的要求,将厂区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类防渗区,即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三类,针对不同的防渗区,采取合适的防渗措施,并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1)简单防渗区 项目办公区主要指办公楼等,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作为简单防渗区,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不采取相关的工程措施,在管理方面加强员工培训,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一般防渗区 项目地下水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原料及成品库、生产车间及一般固废暂存库等,但不存在重金属废水排放的区域,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3)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指位于地下或者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污染物一般包括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循环冷却池、脱硫废水循环水池、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 (4)本项目防渗设计方案 防渗工程设计应依据污染防治分区,选择相应的防渗设计方案。防渗工程宜按50年进行设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并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中国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要求,本项目防渗结构型式应根据污染防治区划分、结合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防渗材料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区域的防渗要求、结合泄漏物性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在满足防渗要求的条件下,应考虑其易得性和经济性。本项目分区防渗情况见表4-3。 表4-3本项目分区防渗一览表 序号 防渗区域或部位 防渗等级 防渗技术要求 1 循环冷却池、脱硫废水循环水池、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 重点防渗区 防渗层的防渗性能满足1m厚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粘土层或2mm厚**度聚乙烯或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 2 原料及成品库、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1.5m,渗透系数≤1.0×10-7cm/s 3 办公区、厂区道路等 简单防渗区 一般地面硬化 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满足1m厚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粘土层或2mm厚**度聚乙烯,或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 企业在落实以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可有效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50m2),一般固废暂存场地(300m2)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脱硫石膏、废矿物油、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除磁废物、结晶盐、高温加热废气处理循环水池盐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等。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不合格品由其他厂家回收利用;废耐火材料可作为建筑材料或铺路材料;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的一般固废间,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废矿物油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包装材料主要包括原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包装编织袋、塑料袋,收集存放在一般固废间,打包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磁废物来自除磁工序,属于一般固废,由其他厂家回收利用;结晶盐采用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高温加热废气处理循环水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由其他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000m3 已建设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000m3;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2500m3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未提出依托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污染治理类依托工程;用水、用电、****园区公用基础设施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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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未提出环保搬迁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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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未提出区域消减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区域消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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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未提出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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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未提出功能置换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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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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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