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煤矿改建项目(露天)属于《**省金**沙土煤炭**总体规划》规划的露天/井工(先露天后井工),前期开采浅部**采用露天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5〕295号”文件核准项目投资建设、以“黔能源审〔2026〕92号”文件批复了初步设计。河边煤矿露天开采地表境界面积1.1423km2,服务年限8.2年。设计剥离选用液压挖掘机—卡车间断工艺、采煤选用液压挖掘机—卡车间断工艺,露天矿总剥离量7102.5万m3,平均剥采比7.8m3/t,外排土总量2430.8万m3,共设置4个外排土场满足外排土需求;露天矿达产第2年开始内排,达产第5年实现完全内排。露天矿达产时期主要生产设施有:采掘场、1号排土场、2号排土场、1号表土堆场、工业场地,达产年总用地159.1019hm2;随着生产的推进,陆续增加3号排土场、4号排土场、2号表土堆场,最终时期露天矿累计总用地面积约253.4894 hm2。河边煤矿在工****煤厂,规模100万吨/年,采用“三产品重介旋流器+浮选”的选煤工艺,开采的毛煤经洗选降低硫分和灰分后外售。
目前《********煤矿改建项目(露天)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进行公告,公众可采用适当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范围: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和单位,范围外的也可积极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和建议,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格式如下:
| 项目名称 | ********煤矿改建项目(露天)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82****7874 邮箱:****575100@qq.com
地址:**市**区观**路与丹枫路交叉口北300****基地1号管理用房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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