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告】遵义市新蒲新区文化小学2026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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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告】****2026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26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公开比选校服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为规范校服采购管理,保障学生着装安全与合法权益,提升校服管理工作透明度,根据《****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指南》(2026年7月29日印发)、《****学校服管理办法(暂行)》(遵教体发〔2025〕8号)及《****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暂行)》(遵新教通〔2025〕16号)等规定,我校决定公开比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负责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学生校服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采购内容:

1.夏季套装一套(短袖T恤+短裤或短裙);

2.春秋套装一套(运动外套+运动长裤);

3.冬季套装一套(冲锋衣含内胆+长裤)。

各套装具体技术参数及分项最高限价在后续采购文件中列明。

(三)采购年级:一年级、四年级(同步开展)。

(四)项目估算金额:约70万元人民币。该金额为估算金额,实际采购数量以学生自愿购买数为准,不作为代理服务费结算依据。

(五)比选内容:择优确定一家代理机构,提供本项目全过程代理服务,包括编制及审核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整理全过程资料并归档、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等。

代理服务费及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后续校服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校不另行支付。后续校服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代理服务费。

(二)参选机构应结合自身服务能力自主报价,报价函仅列明具体金额即可。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完****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含人工、差旅、场地、专家评审费等)。中选机构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收取额外费用。

(三)报价上限: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元(含税)。参选机构应在最高限价内自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申请人不参与报价排序,资格审查结果不受影响。

(四)低价审查:代理费报价明显低于行业通行标准、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评审小组应启动低价审查,要求该参选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成本测算、人员配置及履约保障措施等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报价具备合理成本条件的(如仅以“拓展业务”“免费做”为由),报价无效,申请人不参与报价排序,资格审查结果不受影响。

(五)关联回避:参选机构与潜在校服供应商存在控股、参股或利害关系的,应主动书面申报并回避;隐瞒不报的,取消参选或中选资格。

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参选机构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采购代理业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备招标代理资质,或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

(六)能够****交易中心开展招标评标活动。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截止前3日内截图)。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九)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报价函未列明具体金额的,报价无效,申请人不参与报价排序,资格审查结果不受影响。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等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否决条件,但须按要求提交作为后续综合评分的依据。

确定中选机构的方式

(****小组****小组,对按时递交且密封完好的参选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陈述: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机构,需由项目负责人到场进行陈述并回答提问。未到场的,视为放弃陈述环节。

(三)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有效的机构,****小组按照本公告附件《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机构;总分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当场抽签决定排序。最低价如触发低价审查且不能证明合理性的,其报价无效,不参与评分。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少于3家的,本次比选终止,重新组织。

(五)比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公示结果为准,不再逐一通知未中选机构。

****小组依据资格条件、报价及本公告附件《评分细则》进行评审,不得将公告未列为评分因素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资料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评审时间: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13:40。

(三)递交地点:****德育处。

(四)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5.交易中心开展活动证明;

6.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信用查询截图(截止前3日内);

9.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0.代理服务费报价函(格式自拟,列明具体金额);

11.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

12.无联合体及不转包分包承诺函;

13.廉洁承诺书;

14.关联关系申报及回避承诺函;

15.项目服务承诺函(自拟,承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严格遵守采购纪律);

16.其他自愿提交的材料(含近三年业绩、服务方案等)。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0330

联系地址:****德育处

其他事项

1.比选费用自理,资料不予退还;如发现虚假材料,取消资格。

2.中选机构须严格履职,不得与潜在供应商私下接触。

3.参选机构如对本项目比选结果有异议,须在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本校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本次比选系本校依据自主办学需要组织的代理机构比选,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规定。参选机构递交文件即视为知悉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6.附件:评分细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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