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拟对一批达到报废条件、无法正常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置竞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或个人参与竞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固定资产共736件,资产原值****368.21元。其中,家具用具类原值为****458.12元;设备类原值为****394.82元;特种动植物原值为5630元;图书和档案类原值为115755.27元;文物和陈列品类原值为3130元。以上资产按现状整体打包处置,具体数量、规格、现状以现场实物踏勘所见为准,意向单位应于报名期限内完成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资产数量、现状、存放条件等全部情况。因意向单位自身原因未参与踏勘的,视为已充分知悉全部资产现状,不得就资产数量、外观、损坏程度等向本单位提出异议。
二、参加单位资格和个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二)具备报废电子设备规范回收、清运、处置能力,能够落实数据销毁和环保处置要求,不得违规处置、随意丢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及现场踏勘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3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递交材料要求
(1)企业单位: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企业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4.竞拍押金2000元(为了避免恶性竞争及高价竞拍后弃权行为,竞拍未中的,****中心校将退回押金);5.****中心学校对公账户上的凭据。
(2)个人: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竞拍押金2000元(为了避免恶性竞争及高价竞拍后弃权行为,竞拍未中的,****中心校退回押金);4.****中心学校对公账户上的凭据。
(三)现场踏勘:踏勘工作安排在本次报名期限内开展,不单独设置踏勘窗口期。意向单位可在报名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联系我方资产管理人员(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57-****907,手机:151****6892(工作期间手机号))对接踏勘,****学校报废资产存放****中心****中学。
预约现场实地查看报废资产实物,报名截止后不再组织任何形式踏勘。意向单位如未在报名期间完成现场踏勘,即视为完全认可资产现存状况,后续不得以资产数量、外观、损坏程度等为由提出异议。踏勘须做好踏勘登记。
(四) 报名联系方式:
****中心学校固定资产业务员),联系电话:0857-****907,手机号:151****6892(备注:文中手机号码为工作电话,不涉及个人隐私),单位地址:**县百兴镇新街村街上组。
四、竞拍方式
(一)本次处置按现状整体打包,不拆分、不挑选。意向单位须实地踏勘实物,结合资产现状综合报价,报价为全包一口价,包含拆除、搬运、运输、合规处置、税费等全部费用,一经报价不作更改。
(二)公告截止后,我单位将于2026年11月4日上午10:00****学校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竞拍会,竞拍底价为17700元,竞拍规则为每次加价500元以上,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回收处置单位。报名人数不足3家的,将退回报名资料和押金,重新组织处置并另行公告。
五、****学校对公账户
户名:****,账号:820********4873184,开户行:****银行****公司**百兴支行。
六、其他说明
(一)回收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运输等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二)我单位将对报废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开展初步清除处理;成交单位须进一步对电子设备存储介质落实专业数据销毁,严防信息泄露。因回收处置方未落实数据销毁造成信息泄露的,全部法律责任、赔偿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三)成交单位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处置协议,并将竞****中心学校对公账户。
(四)成交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开展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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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