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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185817L | 建设单位法人:荣新瑞 |
| 邓明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县打帮乡关脚村 |
| ****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打帮乡关脚村 |
| 经度:105.744120 纬度: 25.7741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4-21 |
| 安镇环辐审〔202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187 |
| 3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185817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久德****公司 |
| ****0113MABYX2RW73 | 验收监测单位:**嘉泽绿境****公司 |
| ****0290MAAJL8GB0D | 竣工时间:1992-03-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式平台 |
| ****电站110KV升压站位于**省**市**县打帮乡关脚村,用地面积为3060 m2(水电站占地7187.29 m2),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35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外GIS布置,架空出线。主要建设规模为:①主变压器:1×100MVA+1×40MVA;②110kV出线:2回(110kV凤关线、110kV翁关六线,不纳入本次评价内容),向东出线;③事故油池 (32.64m3)等。站内电气主接线为:110kV侧采用变压器-线路组单元接线,发电机电压侧采用单母线接线。 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四条“电力”中“2、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因此,属于鼓励类,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在“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选址合理。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工程任务为发电,装机容量 3×1.6 万 kW,多年平均发电量 2.15 亿 kW﹒h,设计引用流量 45m3/s,****电站。****电站 110kV ****电站配套工程,****电站发电引水系统进入水轮机,水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再经过升压站和输配 电设备****电站。本工程 110kV 升压站用地面积为 3060m2(水电站占地 7187.29m2),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 采用户外布置,架空出线,,35kV 配电装置采用抑制仓布置,架空出线。主要建设规模为:①主变压器:1×100MVA+1×40MVA;②110kV 出线:2 回(110kV 凤关 线、110kV 翁关六线,不纳入本次评价内容),向东出线;③事故油池(32.64m3)等。 站内电气主接线为:110kV 侧采用变压器-线路组单元接线,发电机电压侧采用单母线接 线。 本工程劳动定员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方式运行,****电站内现有 工作人员兼任,不新增人员。工作制度为每天 24 小时,年工作日 365 天。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站110KV升压站位于**省**市**县打帮乡关脚村,用地面积为3060 m2(水电站占地7187.29 m2),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35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外GIS布置,架空出线。主要建设规模为:①主变压器:1×100MVA+1×40MVA;②110kV出线:2回(110kV凤关线、110kV翁关六线,不纳入本次评价内容),向东出线;③事故油池 (32.64m3)等。站内电气主接线为:110kV侧采用变压器-线路组单元接线,发电机电压侧采用单母线接线。 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四条“电力”中“2、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因此,属于鼓励类,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在“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选址合理。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110KV升压站位于**省**市**县打帮乡关脚村,用地面积为3060 m2(水电站占地7187.29 m2),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35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外GIS布置,架空出线。主要建设规模为:①主变压器:1×100MVA+1×40MVA;②110kV出线:2回(110kV凤关线、110kV翁关六线,不纳入本次评价内容),向东出线;③事故油池 (32.64m3)等。站内电气主接线为:110kV侧采用变压器-线路组单元接线,发电机电压侧采用单母线接线。 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四条“电力”中“2、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因此,属于鼓励类,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在“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选址合理。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确保项目运行时,输电线路及站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强度控制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管理,对可回收的固废**化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变压器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HJ169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升压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属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单位,确保废旧蓄电池得到妥善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确保项目运行时,输电线路及站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强度控制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管理,对可回收的固废**化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变压器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HJ169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升压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属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单位,确保废旧蓄电池得到妥善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二)《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报告表》。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 实际建设情况:(一)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二)《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报告表》。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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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