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六和人家﹒东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公示)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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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六和人家﹒东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公示)

公 示

根据电力局指导意见,因供电电网设计要求高低压变电房不宜设置在负一层,需将其调整到地面进行设置,因此需对原地下配电房调整至地面。2026年10月22日,榕****公司向我局递交了《关于**六和人家东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调整的申请》,拟请求对原规划方案作出局部变更调整,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变更情况

调整原配电房和无使用功能地下空间用途、配建车位和**配电柜。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将负一层4#和5#区域原配电房和无使用功能地下空间调整为商业;

(二)因商业面积增加,导致车位增加3个,将其增加在4#楼下方商业前面。

(三)在1#和2#之间与12#附近各**一个配电柜。

原实测计容建筑面积为155762.79 ㎡,调整后计容建筑面积为156092.50 ㎡,增加了329.71 ㎡;原实测商业面积为2342.45 ㎡,调整后商业面积为2672.16 ㎡,增加了329.71㎡;原地下建筑面积为37203.51 ㎡,调整后地下建筑面积为36873.80 ㎡,地下设备用房和无使用功能地下空间减少了329.71 ㎡;原车位数1251 个,调整后车位数1254 个,增加了3 个;原地上车位数129 个,调整后地上车位数132 个,增加了3 个。

三、审查结论

经审查,方案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不突破规划条件使用要求,公共配套服务满足规范要求;变更方案其他公共服务配套用房满足规划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未突破规划使用条件要求。

为有效对该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将该项目变更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向社会公示,相关利害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周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逾期视为无意见我局将不再受理。

公示周期: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30日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855—****332

****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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