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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市《关于**市2026年度第十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市宝源乡联华村、**镇仙鹤村、****社区的集体农用地0.2211公顷(园地0.1250公顷、林地0.0914公顷、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0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21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211公顷。
二、你市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