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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市《关于**市2026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 赤府呈〔2026〕21号 )收悉。****政府授权和委托,现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你市所报的土地征收申请,将****社区的集体建设用地 0.0416 公顷征为国有,作为**市2026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市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市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