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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水库工程枢纽区施工准备工程 |
| 标段(包)编号 | ****001 | 标段(包)名称 | ****水库工程枢纽区施工准备工程 |
| 异议内容 | **润****公司: ****: 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包含了‘价格指数权重表’,要求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及权重;但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6.1.2条明确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按基准价±5%波动调整)。请问: 1. 本项目实际结算到底采用哪种调价方式 2. 若采用造价信息调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权重表’是否直接填‘/’即可 3. 若需填写该表,请明确:可调因子有哪些定值和变值权重的允许范围是多少基本价格指数的基准日具体是哪一天价格指数(或价格)的取值来源是哪一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回复:关于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权重表“,各潜在投标人“因本项目不采用价格指数调价方式,该表格为招标文件通用模板自带格式、本项目不适用,对表格内全部栏目内容不作要求,不属于评审否决项,投标人按此填报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