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程序,2026年**区(**市、修**、**县、****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政策性初审工作已结束,经****审核确认现予以公示。申报人员请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s://rcrs.****.cn:9999/ips/),查看初审不合格原因(职称申报——点击进度追踪按钮——查看审查不合格原因)。状态为:拟送评-待处理的,请等待下一步评审。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
补充材料须注意:
一、初审未通过人员(放弃申报人员除外)可根据系统公布的内容,在系统中完成补充申报材料、提交举证说明,单位审核上报等程序。补充材料需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含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6年11月3日。
二、单位未提交前可以退回给本人进行修改,单位一旦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和补充任何材料。评委会也不能进行退回操作。
三、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包含单位推荐时间,请工作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内完成推荐。
四、申报个人可通过职称申报菜单,在对应的申报材料点击“补充材料”按钮后,在对应处补充材料。个人补充材料可在对应项目进行提交,如“业绩材料”处,如上传的材料未找到对应位置,可以传到“其他补充材料”处。
五、如需单位补充的材料统一交由个人进行上传。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形式,向有关部门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内容中的证人、证据等事实要基本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教育局审核盖章后交所在区****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2117
****教育局:****7267
****社会保障局:****4991
****教育局:****6031
****社会保障局:****8497
****教育局:****1552
****社会保障局:****2865
****教育局:****0021
****社会保障局:****7338
****教育局:****8975
**区(**市、修**、**县、**县)2026****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政策性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xlsx
****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