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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988411 | 建设单位法人:王生伟 |
| 焦忠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子区 |
| **维吾尔自治区**市**子区 |
| ****公司炼油一部增产航煤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子区 **维吾尔自治区****子区 |
| 经度:84.861944 纬度: 44.37722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7 |
| 新环审〔2025〕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9988411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474 |
| 150.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98841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钧****公司 |
| 916********18002X2 | 验收监测单位:**钧****公司 |
| 916********18002X2 | 竣工时间:2026-06-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dsz/sthj/202609/18b86de97edf4b32ba009b99cfbd3191.shtml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航煤加氢单元,设计规模80万吨/年;对现有80万吨/年催焦化柴油加氢装置进行改造(仅对物料进料调整);对现有300万吨/年直馏柴油加氢装置进行改造(仅对物料进料调整)。 | 实际建设情况:**航煤加氢单元,设计规模80万吨/年;对现有80万吨/年催焦化柴油加氢装置进行改造(仅对物料进料调整);对现有300万吨/年直馏柴油加氢装置进行改造(仅对物料进料调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油自常减压装置常一线来,经原料过滤器过滤,再经原料/产品分馏塔底产品换热器换热后进入原料缓冲罐,原料油缓冲罐使用燃料气保护,使原料油不接触空气。自原料缓冲罐流出的原料经航煤加氢进料泵升压后在流量控制下与混合氢混合,进入反应进料/出料换热器换热后,进入反应进料加热器换热至反应所需温度,再进入原料油脱砷罐。反应进料加热器使用常压渣油作为热源,换热后返回。 脱砷后的原料油进入加氢反应器,该反应器设有两个催化剂床层。反应流出物经反应进料/出料换热器回收热量后进入冷高压分离罐进行气、油、水三相分离。为防止反应生成的铵盐在低温下结晶堵塞管道和设备,在热高分气空冷器前注入除氧水。热高分油减压后经产品分馏塔进料/塔底航煤产品换热器换热后进入产品分馏塔。冷高压分离罐顶部出来的气体进入循环氢压缩机入口分液罐分液,经循环氢压缩机升压后与新氢混合,混合后的氢气与自加氢进料泵来的原料油混合后进入反应系统。冷高分水相减压后进入酸性水罐进行气液分离,顶部干气与产品分馏塔顶气合并后送至现有常减压装置的常压瓦斯脱硫塔,底部的酸性水(W1)送至酸性水汽提装置。冷高分液在液位调节阀控制下降压后进入产品分馏塔。 新氢与来自循环氢压缩机出口的循环氢混合,进入反应系统。 ②分馏部分 产品分馏塔共设有35层塔板,从反应部分来的热高分油经产品分馏塔进料/塔底航煤产品换热器换热后进入产品分馏塔的第19层塔板,冷高分油进入产品分馏塔的第15层塔板,塔底设置再沸器,塔底再沸器使用常压渣油作为热源,换热后返回。产品分馏塔塔顶气经产品分馏塔顶空冷器、产品分馏塔顶水冷器冷却后进入汽提塔顶回流罐进行油、水、气三相分离,分离出的气体至现有常减压装置的常压瓦斯脱硫塔。油相一部分经汽提塔顶回流泵升压后作为回流送至汽提塔;另一部分作为石脑油产品送出装置。汽提塔顶回流罐分水包排出的酸性水(W1)送至酸性水罐,经酸性水泵升压后送出装置。 汽提塔底部的航煤产品一部分经汽提塔再沸器加热后返回塔内;另一部分经航煤产品泵升压,依次经汽提塔进料/塔底航煤产品换热器、原料/汽提塔底产品换热器、航煤产品热水冷却器、航煤产品空冷器、航煤产品硫保护床、航煤产品后冷器换热冷却,再经精制航煤过滤器过滤,由注抗氧剂撬装注入抗氧化剂后,送出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油自常减压装置常一线来,经原料过滤器过滤,再经原料/产品分馏塔底产品换热器换热后进入原料缓冲罐,原料油缓冲罐使用燃料气保护,使原料油不接触空气。自原料缓冲罐流出的原料经航煤加氢进料泵升压后在流量控制下与混合氢混合,进入反应进料/出料换热器换热后,进入反应进料加热器换热至反应所需温度,再进入原料油脱砷罐。反应进料加热器使用常压渣油作为热源,换热后返回。 脱砷后的原料油进入加氢反应器,该反应器设有两个催化剂床层。反应流出物经反应进料/出料换热器回收热量后进入冷高压分离罐进行气、油、水三相分离。为防止反应生成的铵盐在低温下结晶堵塞管道和设备,在热高分气空冷器前注入除氧水。热高分油减压后经产品分馏塔进料/塔底航煤产品换热器换热后进入产品分馏塔。冷高压分离罐顶部出来的气体进入循环氢压缩机入口分液罐分液,经循环氢压缩机升压后与新氢混合,混合后的氢气与自加氢进料泵来的原料油混合后进入反应系统。冷高分水相减压后进入酸性水罐进行气液分离,顶部干气与产品分馏塔顶气合并后送至现有常减压装置的常压瓦斯脱硫塔,底部的酸性水(W1)送至酸性水汽提装置。冷高分液在液位调节阀控制下降压后进入产品分馏塔。 新氢与来自循环氢压缩机出口的循环氢混合,进入反应系统。 ②分馏部分 产品分馏塔共设有35层塔板,从反应部分来的热高分油经产品分馏塔进料/塔底航煤产品换热器换热后进入产品分馏塔的第19层塔板,冷高分油进入产品分馏塔的第15层塔板,塔底设置再沸器,塔底再沸器使用常压渣油作为热源,换热后返回。产品分馏塔塔顶气经产品分馏塔顶空冷器、产品分馏塔顶水冷器冷却后进入汽提塔顶回流罐进行油、水、气三相分离,分离出的气体至现有常减压装置的常压瓦斯脱硫塔。油相一部分经汽提塔顶回流泵升压后作为回流送至汽提塔;另一部分作为石脑油产品送出装置。汽提塔顶回流罐分水包排出的酸性水(W1)送至酸性水罐,经酸性水泵升压后送出装置。 汽提塔底部的航煤产品一部分经汽提塔再沸器加热后返回塔内;另一部分经航煤产品泵升压,依次经汽提塔进料/塔底航煤产品换热器、原料/汽提塔底产品换热器、航煤产品热水冷却器、航煤产品空冷器、航煤产品硫保护床、航煤产品后冷器换热冷却,再经精制航煤过滤器过滤,由注抗氧剂撬装注入抗氧化剂后,送出装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管控。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含硫废水依托现有酸性水汽提单元处理,处理后送厂区现有2#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含油****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地下生产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变电所事故油池、污泥储存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严格落实碳排放控制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有关要求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 施工期加强了管理,作业区设置了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日常洒水降尘、土方施工湿法作业、渣土车密闭运输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除尘,固体废物集中处理,随施工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施工结束后建筑垃圾已清理,占地已硬化。 落实: 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自罐区和工艺装置区。经检测,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落实: 运营期含硫废水依托现有酸性水汽提单元处理,净化水部分回用,部分送2#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含油****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检测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标准,回用于现有工程循环水场补水。 落实: 装置区排水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埋地敷设,管**表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污水处理池、污泥储存池、危废暂存间等均为重点防渗区域,项目未对污水处理池、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工程进行地面基础改造;装置区采取100m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防渗等级P6)+150mm厚级配砾石垫层+素土夯实,围堰采用C30防渗(P6)混凝土现浇,高150mm,宽150mm,满足抗渗等级P6,Mb≥6m,K≤1×10-7cm/s的重点区域防渗要求;**子石化定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建设至验收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落实,项目合理布置各类设备,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脱砷剂、废加氢催化剂、废瓷球、废脱硫剂;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废脱砷剂、废加氢催化剂、废瓷球及废脱硫剂,均为危险废物。后产生后分类****公司原有危废贮存间,其中废脱砷剂、废瓷球、废脱硫剂委托**金派****公司处置,废加氢催化剂由可以回收利用的由有资质厂家回收处理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至验收期间暂未产生。 落实,项目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执行。采用设置高效电机、设备布置紧凑合理,采取高光效节能型灯具、采取高效塔盘等协同控制措施,经核算,本项目预估全年碳排放量为吨。 落实,****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650202-2025-015-H),航煤加氢单元已纳入应急预案范围内。 厂区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装置区安装了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安排专人巡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关规定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且稳定达标排放。 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确保投运前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项目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均建立了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项目字施工至验收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事件;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载明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内容;项目运营期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证排污。 落实,公司建立了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了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严格执行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已纳入概算、设计、监理等文件及合同,并明确相应责任。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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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1062.3109 | 0 | 0 | 0 | 0 | / |
| 3229.456 | 37.12 | 5150.5891 | 55.97 | 0 | 3210.606 | -18.85 | / |
| 1 | 依托2#污水处理场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 | 依托2#污水处理场 | 4次/天,共2天 |
| 1 |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装置区、罐区等挥发的有机气体。项目生产工艺装置均为密闭系统,产品储罐采用内浮顶罐,罐体良好,储罐附件密闭,装置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装置区、罐区等挥发的有机气体。项目生产工艺装置均为密闭系统,产品储罐采用内浮顶罐,罐体良好,储罐附件密闭,装置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 3次/天,每次4个样,连续两天 |
| 1 | 低噪声型设备、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低噪声型设备、基础减振。 | 昼、夜各1次,连续两天 |
| 1 |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地下生产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变电所事故油池、污泥储存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装置区排水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埋地敷设,管**表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污水处理池、污泥储存池、危废暂存间等均为重点防渗区域,项目未对污水处理池、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工程进行地面基础改造;装置区采取100m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防渗等级P6)+150mm厚级配砾石垫层+素土夯实,围堰采用C30防渗(P6)混凝土现浇,高150mm,宽150mm,满足抗渗等级P6,Mb≥6m,K≤1×10-7cm/s的重点区域防渗要求;**子石化定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建设至验收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 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脱砷剂、废加氢催化剂、废瓷球、废脱硫剂;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废脱砷剂、废加氢催化剂、废瓷球及废脱硫剂,均为危险废物。后产生后分类****公司原有危废贮存间,其中废脱砷剂、废瓷球、废脱硫剂委托**金派****公司处置,废加氢催化剂由可以回收利用的由有资质厂家回收处理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至验收期间暂未产生。 |
| 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650202-2025-015-H),航煤加氢单元已纳入应急预案范围内。 厂区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装置区安装了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安排专人巡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
| 含硫干气依托常减压装置现有常压瓦斯脱硫塔和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轻烃回收系统进行脱硫。项目非正常排放依托常减压装置放空系统,最终排放至炼油新区火炬系统。含硫废水依托炼油新区硫磺回收装置的酸性水汽提单元处理。废水处置依托2#污水处理场。项目危废暂存依托**子石化现有1#危废贮存间,该贮存间539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含硫干气依托常减压装置现有常压瓦斯脱硫塔和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轻烃回收系统进行脱硫。项目非正常排放依托常减压装置放空系统,最终排放至炼油新区火炬系统。含硫废水依托炼油新区硫磺回收装置的酸性水汽提单元处理。废水处置依托2#污水处理场。项目危废暂存依托**子石化现有1#危废贮存间,该贮存间539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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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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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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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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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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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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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