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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盘活我市冷库**,提高冷链设施利用率,降低农产品、食品流通损耗,在前期摸排和征求冷库主体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租一批具备对外共享条件的冷库。本次招租冷库均由相关企业自愿提供,有意向租赁的单位和个人可自行与冷库负责人联系,沟通租赁价格、租期、出入库管理等具体事宜。
一、招租冷库基本情况
二、租赁方式
本次招租由各冷库产权(运营)企业自主开展,租赁价格、租赁期限、押金、货物管理要求等具体事项,由承租方与冷库负责人自行协商确定,并依法依规签订租赁协议。
三、联系方式
有意向租赁的单位和个人,****商务局获取具体冷库联系方式,实地查看冷库条件后洽谈具体事宜。****商务局咨询电话:0858-****746)
四、其他事项
(一)承租方须保证存储货物合法合规,不得存储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及危险品。
(二)本公告所列冷库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市商务局不对租赁双方的商业行为承担担保责任,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依法自行解决。
(三)后续如有其他冷库愿意对外招租共享,可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备,市商务局将适时更新发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