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病理性废物集中托运焚化服务项目的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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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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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单位拟对病理性废物集中托运焚化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调研,欢迎各单位参加调研。相关内容如下:

一、询价内容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报价资料要求

1、按附件2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及报价信息。(需同时提交可编辑文档以及打印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2、所有资料(除产品彩页)均需加盖公章。

四、资料递交方式

1、只需递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2、邮件名称格式为:**医院病理性废物集中托运焚化服务+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详细信息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57-****305

代理机构:张工 联系电话:186****5591

五、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5:00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医院收到报价材料后会对报价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对比,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调研,仅接受电子版材料(PDF格式,附件请提交word版)。

2、本次市场调研属于采购前的信息收集,并非采购行为,不构成要约、要约邀请或任何形式的采购承诺。各服务商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我单位了解该服务项目的市场情况,我单位不对任何参与调研的单位作出后续采购安排的承诺。后续是否采购、以何种方式采购,以我单位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3、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否则取消资格并列入院方供应商黑名单,有违法****机关处理。

附件1:采购需求

**********人民医院)病理性废物集中托运焚化招标需求

一、资格条件

****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殡葬服务及其相关服务;

(二)乙方为注册合法殡葬服务单位,具有殡葬服务许可证。硬件要求:具备火化炉、有注册合法殡仪运输车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医院病理性废物集中托运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包括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胎儿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及感染性胎盘等;

(三)项目位置:******医院(广惠院区:**市**区广惠路112号;金海湖院区:毕****社区双山北路******医院金海湖院区)。

三、处置费用

(一)费用明细:

序号

处置类别

处置明细

处置费用限价

备注

1

焚化费用

装袋病理性废弃物

330元/袋

每袋最大重量为50公斤,不足50公斤一袋的按照50公斤计算



成人遗体

600元/具



婴儿遗体

150元/具

2

接运费用

小于等于15公里

260元/次

来回路程总计里程



大于15公里

每超过1公里加收4元


(二)项目采购预算:根据每次病理性废物处置数量据实结算,每年服务合同最高限价不高于80000元,三年总预算为240000元。

四、结款方式

费用将按照每次处理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核算,乙方提供发票或经甲方认可的有效支付凭证后,****医院资金审批支付流程完成实时结算,且甲方需在收到乙方发票或经甲方认可的有效支付凭证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需保证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病理性医疗废物集中托运焚化的全过程;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病理性医疗废物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委派单位或个人做好交接签字手续,并在24小时内处理病理性废物接运工作。乙方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手套、胶鞋等);

(三)病理性废物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履行移交手续,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并签字;

(四)乙方接收病理性废物后,应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火化,不得将病理性废物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从接收甲方病理性废物时起,严格按规范运输火化,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全权由乙方承担;

(二)若乙方未按规范要求妥善处置病理性废物,造成废物泄漏、环境污染或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乙方除承担全部直接责任与赔偿外,还需承担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三)若乙方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医疗废物处置法律法规,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乙方未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病理性废物接运的,每延误一次,甲方有权按当次接运费用的1%扣减应付费用;累计延误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当月全部服务费用,并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五)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甲方交付的病理性废物,或未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合同约定规范进行火化处置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全部处置费用,并要求乙方按该批次处置费用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附件2:报价单

******医院病理性废物集中托运焚化服务项目报名登记表

报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理解贵方发布的******医院病理性废物集中托运焚化服务项目的询价要求,满足贵方“资格条件”的所有内容。我方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询价活动,并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报价内容真实有效。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2026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报价单

序号

处置类别

处置明细

处置费用/元

单位

备注

1

焚化费用

装袋病理性废弃物

袋

每袋最大重量为50公斤,不足50公斤一袋的按照50公斤计算



成人遗体

具



婴儿遗体

具

2

接运费用

小于等于15公里

次

来回路程总计里程



大于15公里

每超过1公里


合计金额(元)


大写:






小写:




注:“处置费用/元”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需求中“处置费用限价”栏的限价;根据每次病理性废物处置数量据实结算,每年服务合同最高限价不高于80000元,三年总预算为240000。






注:1.该询价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报价仅用于提高本单位对该项目市场价格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2.供应商参与该询价报价时,需考虑后期参与投标响应产生的相关成本(如:响应文件编制、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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