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2 15:57
****政府:
你市《关于S208**市长岗至**区平正公路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遵府呈〔2026〕8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社区、新庄村、堰塘坎村,**区平正仡佬族乡红心村的集体农用地17.8536公顷(耕地7.7741公顷、园地1.1874公顷、林地6.3286公顷、草地1.2842公顷、其他农用地1.2793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0.07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2737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20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7.9313公顷,****政府、****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作为S208**市长岗至**区平正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市、****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市要督促**市、****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四、你市要督促**市、****政府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环保等部门关于安全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
五、**市、****政府及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6年10月11日
****关于S208**市长岗至**区平正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