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输企业及利害关系人:
根据******公司 、**县华通****公司、**全通****公司和******公司提交的 申请 ,经审查,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现 将受理情况 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 自公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我局 , 逾期不再受理 。
收件人:**县 交通 运输局 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科
电 话: 0856- ****220
附 件 : **县道路客运班线已许可事项变更及重新许可前受理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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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