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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威宁自治县牛棚镇牛棚沟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已于2026年9月1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且自主验收报告已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牛棚镇牛棚沟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
投资总额:总投资1374.53万元,环保投资62.5万元;
建设内容:威宁自治县牛棚镇牛棚沟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区位于威宁自治县牛棚镇,属于牛栏江流域。本次山洪沟治理工程起点位于牛棚镇**村,终点位于牛棚沟至深沟小河**,综合治理河段总长4.407km,治理河段内淤积严重,对全河段进行疏浚,**堤防8214m。其中左岸**浆砌石防洪堤3507m,格宾石笼防洪堤600m;右岸**浆砌石防洪堤4107m。**便民桥8座,**下河缓坡30处。治理河段起点:(103度47分49.411秒,27度4分12.497秒),终点:(103度46分29.527秒,27度2分25.837秒)。
二、项目情况
本项目现建设完成,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内容基本与原环评设计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98****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