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工业场地及原煤堆放场建设项目

审批
贵州-毕节-织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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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织****煤矿工业场地及原煤堆放场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6-10-22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织****煤矿工业场地及原煤堆放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914
传真: 0857-****914
通讯地址: **市贵毕大道520-1****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551700
项目名称 织****煤矿工业场地及原煤堆放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60万吨/****中心及办公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原煤堆放场、值班室、地磅和其他辅助区域。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50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防尘、封闭运输、对车辆车轮进行清洗等措施进行治理;针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等措施进行治理。针对装修废气,优选低毒性和低污染的环保材料,在装修时注意通风换气,装修完毕后充分开窗换气。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引入临时沉淀池,使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外排。施工人****煤矿公厕,其它生活污水(如洗手废水等)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剩余部****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和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原煤堆放场设置为封闭式落地棚架结构大棚进行覆盖,严密围挡,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同时采取喷雾洒水装置进行洒水防尘,加强堆场管理,合理进行生产调度安排,尽量减少煤炭的堆存量,输送栈道为全封闭式运输栈道。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及时清扫,在车辆进出口处设置洗车槽对车辆车轮进行冲洗,道路定期采取洒水防尘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不设独立生活办公区,****煤矿进行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煤矿既有设施,项目场地内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场内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堆场采用钢架棚结构墙体隔声;合理平面布局,尽量将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厂区西南侧;厂区内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同时设置减速带减速;严禁夜间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设独立生活办公区,****煤矿进行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煤矿既有设施,因此项目场地内不产生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池沉渣经人工清掏,在沉渣沥干区利用日晒和自然通风进行干化后,掺入原煤中外售。废机油用铁桶收集后,****煤矿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