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境内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处理与利用工作,我局决定公开选取**市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1家以上,原则上分布于**市**、中部和北部三个乡镇区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主体资格
具备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利用设施设备的企业,设备性能满足《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要求。
(二)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生产设施要求:应配置符合旋切加工薄片厚度<0.3cm,或粉碎/削片加工粉碎粒径≤1cm、削片厚度≤0.6cm的生产设备。疫木除害处理技术必须执行《松材线虫病疫木技术处理规范》(GB/T 23477)以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6版)》相关技术规定。
2.厂区布局要求:厂区及外围100米范围内松林布设松褐天牛诱捕器,落实常态化取样镜检监测;厂区实施物理封闭隔离,分别设置疫木原料堆放区、加工处理区、成品存放区、废料处置区,各功能区物理分隔,严禁疫木与非疫木原料混堆;配置地磅、视频监控系统,原料区、进料口、加工生产线、成品出口、厂区大门出入口实现24小时录像,录像存储期限不少于180天,监控设备接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3.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技术要求完成疫木及其加工剩余物的粉碎(削片)处理任务;建立包括疫木来源、入厂时间、数量以及疫木加工数量、制品出厂情况等台账。
4.厂区选址要求:厂区用地手续合法,选址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域;厂区应位于**市松材线虫病疫点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内,严禁设置在无疫情乡镇(街道)或疫情乡镇(街道)的无疫情区域。设厂应取得项目建设备案,并提交属地乡镇(街道)书面同意设厂意见。
二、报名材料
(一)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核验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设备清单、疫木除害处理工艺流程图;
(四)疫木管控、安全生产、消防等制度文件;
(五)承诺书(疫木规范处置、台账管理、接受监管)
(六)其他证明材料(场地证明)。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1日截止。
(三)报名地点:****种苗站****林业局103室)
(四)咨询电话:0851-****1300(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选取程序
(一)资格初审:对报名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二)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厂区、设备、分区、监控等。
(三)综合评审:按资质、设施、工艺、制度、信用等确定。
(四)公示:拟选定****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林业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
(五)确定与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向企业出具《备案回执》,并将企业备****林业局和省林业主管部门。
五、监管要求
(一)定点企业须专厂、专库、专用,严禁疫木外流、转卖、异地加工。
(二)建立完整台账(来源、数量、除害、去向、运输)。
(三)接受林业检疫部门全程监管,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发现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备案并追责。
六、****林业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2026年10月21日
****林业局
拟稿:周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