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10-20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省**市平浪镇谷坡玻璃用砂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省**市平浪镇谷坡玻璃用砂岩矿项目 | **市-平浪镇谷新村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平浪镇谷新村,为**项目,开采矿种:玻璃用砂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范围(面积):0.2363km2,开采标高:+1334.0m~+1210.0m,建设规模:30万吨/a,**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和运输道路等,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本项目不设置炸药库及油库,******部****公司实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开挖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对粉性材料(如水泥等)的运输采取包封措施,运渣车采取密闭运输,对工地进出口道路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临时排水、沉淀设施,对驶出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对开挖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在白天进行,车辆行经声环境敏感地段时限速、禁鸣。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施工区内动力机械设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进行妥善堆放,运往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施工期间越界施工,破坏周围植被,使用林地应依法办理林地手续,表层熟化土壤集中堆存,用于后期的原地貌恢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在生态保护红线与开采范围交界处设置永久性标识线和物理围挡,严格在标识线内进行,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开采区粉尘 ①表土剥离防尘措施 表土植被采取随剥随除的方式,表土也采取即挖即运的方式,及时对裸露开采区进行覆盖,采用移动水箱和管道喷雾洒水。 ②钻孔作业防尘措施 钻孔采用自带除尘器的钻机作业,采用移动水箱管道喷雾洒水。 ③爆破除尘措施 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钻机钻孔进行湿式作业,在爆破前采取湿棕垫覆盖,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采用水封爆破、钻孔注水等措施,采取喷雾式洒水抑尘措施。 ④采矿采装过程 装卸区或采矿平台周围设置临时挡风设施,对矿物及时清运,减少其堆放时间。**剥离、采掘使用的挖掘机等设备与运输车辆加强维护。采用向采装区洒水增湿、降低卸料落差等措施。 (2)工业场地粉尘 破碎、筛分机均设置于彩钢结构封闭加工区内,破碎筛分工序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喷淋洒水装置抑尘。 (3)成品砂石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成品砂石堆场设置为全封闭式结构堆场,运输皮带全密闭,转料点洒水装置降尘,对成品砂石堆场和卸料作业加强洒水降尘,设置1台喷淋洒水装置进行洒水降尘。 (4)排土场扬尘防治措施 采用临时毡盖对松散堆放区域进行临时遮挡抑尘,对排弃的剥离物及时填压夯实。对排土场卸料作业采用雾炮机加强洒水降尘。对于排土场堆放已经稳定的边坡应及时进行复垦。 (5)砂石装卸、转载扬尘防治措施 卸料场地设置半封闭围挡,在砂石装卸、转运的堆场区域配备喷淋洒水设施定时洒水,同时在装卸、转载过程中洒水抑尘。运输皮带全密闭,转料点洒水装置降尘,控制卸料高度。 (6)运输粉尘防治措施 对**公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控制行驶速度,定期喷淋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出场前必须对车身轮胎进行清洗,加强附近道路清扫保洁,加强对道路的维护。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槽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开采区初期雨水通过修建截排水沟引至初期雨水沉淀池1#(70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后分别引至初期雨水沉淀池2#(210m3)、初期雨水沉淀池3#(21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排土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防洪边沟),并在下游建挡渣坝,排土场淋溶水收集引至沉淀池4#(7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采用微差爆破,控制爆破频次,避开午休等时间,禁止夜间爆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车辆进行露天开采、运输,装载时降低高差,做好设备的日常检修确保工况,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工业场地高噪声设备通过设置封闭彩钢瓦钢棚进行隔声处置,设备安装减震器。****工厂房内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定期设备维保,除尘引风机进风口装阻性消声器,出风口装复合阻抗消声器。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剥离表土和废石运至排土场暂存,剥离表土后期用于复垦回填处置,废石用于采空区回填。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全部用于项目采空区填埋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直接外售,除尘器废弃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生产方式,对开采区的表土进行剥离,露天采场回填应做到地面平整,充分利用工程前收集的表土和露天采场风化物覆盖于表层。禁止越界占用林地,做好矿山开采区植被恢复和周边植树造林建设,对开挖迹地及时恢复植被,对边坡和护坡采用植草皮、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加强工作人员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7.生态保护红线(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禁止越界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进行违法开采活动,**东北侧、东侧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边界设置硬质围挡、全程封闭隔离、警示标识、防护围栏,全程封闭管控,禁止施工人员、设备违规进入。**临近东北侧石漠化区、永久基本农田爆破时,设置高强度被动防护网、柔性拦石网,形成立体拦挡屏障,拦截坡面滚落碎石,杜绝滚石翻越**边界外溢,每次爆破作业后,及时人工、机械清理边坡松动危石、浮石。**紧邻石漠化区的边坡全部采用三维网+植生袋复合固土工艺,牢牢锁住坡面薄层土壤,紧邻边界砌筑矮体浆砌石挡渣墙,阻挡松散弃渣滚落,设置沉淀池和截排水沟,收集开采区坡面径流。加大对矿山开采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性的认识。 (三)闭矿期 矿山闭矿后,拆除各临时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对场地覆种植土,对裸露的山体和最终边坡进行绿化,恢复植被。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相协调的生态环境,确保矿山服务期满后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