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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26年10月13日****交易中心完成竞争性谈判评审。经采购人复核,拟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形。****财政局《关于"**县广顺**乐村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发现问题处置意见"的复函》(长财函〔2026〕47号)认定:****小组(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构成《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第六项情形;依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六条,其评审意见无效,已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责令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上述,现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