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法院于2026年7月13日作出(2026)黔01破申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7月14日作出(2026)黔01破53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公司重整工作、保障采矿权价值评估所依据的矿产**储量符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条例》《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人拟公****公司名下采矿权所涉矿产**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等全流程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现将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方式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17988E,法定代表人:张晖,企业类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省**市**县石硐乡难冲桥村,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氧化钙、氢氧化钙、轻质碳酸钙、重质碳酸钙、纳米钙及碎石材料。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公司名下持有采矿权1项:矿山名称为**县石硐乡难冲桥石灰石矿山,采矿许可证号:C520********161****0206,开采矿种为制碱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面积为0.1298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30年6月12日。 该采矿权上土地有部分归属周边村民,****公司对该部分土地征地尚未完成,现场是否具备打洞勘测条件需竞聘机构自行至现场勘察。 注意:本****公司及采矿权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不视为管理人承诺。 二、服务内容 1.根据****规划局、******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依****公司名下**县石硐乡难冲桥石灰石矿山制碱用灰岩采矿权所涉矿产**储量核实报告,并取得审查通过的评审意见及备案(如果需要),以满足评估机构的评估要求。 2.****公司/管理人开具的介绍信去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取开展上述报告编制所需的各类资料,指派工作人员去**现场独立开展钻孔勘探、取样分析等各项工作。 3.****公司/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纸质报告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 4.最终出具报告必须满足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要求,请中标单位自行与评估机构保持密切沟通。 三、报名条件 1.竞聘机构须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通过上年度的年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破产状态的机构。 2.具有与本项目业务复杂性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并在承担相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等。 3.与本案无利害关系,承诺能够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工作完成的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 四、报名要求 1.报名申请书,应包括竞聘机构简介、拟组建团队及其成员介绍、业绩经验(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工作方案、服务报价、保密承诺等。同时,提供竞聘机构营业执照、荣誉证书等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团队成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竞聘机构提交纸质报名资料时,需将与之对应的电子版扫描件存储在U盘中,一并密封递交。 3.竞聘机构提交一份密封的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封套上标明选聘项目名称、竞聘机构名称、竞聘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 4.竞聘机构的报价应为包干价,中标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5.上述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经验业绩及人员团队的情况应有相关司法文书、委托协议、公告、资质证书等客观材料予以证明。 6.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参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要求参选机构对参选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7.竞聘机构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对调查标的物纳米钙矿(位置、资料、现场能否具备勘探条件等情况)进行充分尽调了解,若有需要可提前联系管理人至现场勘察。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线下提交参选材料的方式。参选机构应最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7日前)内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向管理人送达纸质及电子参选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前,纸质参选材料送达至以下收件地址的,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送达,视为未报名。 2.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为:**省**市**区创纬路与科创北路交叉口西南260****集团****基地211****办公室。 六、评选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0点30分,开标地点为**省**市**区创纬路与科创北路交叉口西南260****集团****基地203办公室。评审人员将根据竞聘机构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人员架构、工作方案、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服务报酬将在矿产**储量核实报告评审通过后支付部分价款。同时,本次支付服务费用可能存在迟延的情况,竞聘机构应对此有充分认识并提出合理报价,管理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中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竞聘机构一旦递交报名资料即视为已接受该条款的约束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法律后果,而无论管理人与后续中选机构所签合同中是否含有该条款。 2.竞聘机构因编制服务方案、确定报价金额等事项,****公司名下采矿权所涉地理坐标、**地形图等指标信息时,可自行前往****规划局******局)进行沟通了解,管理人不负有披露上述采矿权所涉指标信息等的义务。 3.竞聘机构的服务报价应列示矿产**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制价格,且所报服务总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费、专家评审、现场勘察、样品检测、仪器采购、差旅食宿及其他伴随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4.鉴于采矿权评估及后续处置审批时限较长,若由此导致中选机构编制的矿产**储量核实报告有效期届满的,中选机构需无偿再行编制上述报告,****公司/管理人无需向中选机构支付重新编制上述报告的任何费用,管理人提请竞聘机构予以特别注意。 5.中选机构应按管理人通知要求及时签署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由管理人拟定且委托合同不得违反本公告内容),否则管理人有权决定取消该机构中选资格,并与备选机构或自行决定与其他第三方机构签署相应书面委托合同。 6.中选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否则管理人有权解除与中选机构所签书面委托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管理人有权增减本公告所列报名条件、更改报名方式或报名时间等内容,且可随时终止、中止或撤回本次选聘事项。对此,管理人无需向报名参与的竞聘机构解释原因或进行任何赔偿。管理人对本次选聘事项享有最终解释权。 8.本次招募如报名机构不足 3 家的,管理人将重新招募,如超过 3 家(含 3 家)的,按评审规则进行选聘。 八、联系地址 有意向参与选聘的竞聘机构可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周律师,联系电话:136****1255; 王律师,联系电话:150****6658。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选聘矿产**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单位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