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2026年10月16日对投标人的异议回复,现对**“磷钛铁锂”耦合循环一体化项目年产6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一期10万吨)制氮站成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2.5招标范围“(1)空气过滤系统2套;(3)空气预冷系统2套”修改为:(1)空气过滤系统3套;(3)空气预冷系统3套(2用1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评标办法前附表-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格书-5.2.1 工艺技术总述、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1)投标内容等涉及相关描述的内容均同步修改。
2.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的技术负责人要求修改为:具有机电或化工或热能动力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三、技术负责人、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标准-技术负责人等涉及相关描述的内容均同步修改。
3.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格书-5.1.3“采用增压制动油轴承型式透平膨胀机,操作弹性为±20%。”修改为:采用增压制动油轴承型式(或气轴承)透平膨胀机,操作弹性为±20%。其余涉及到膨胀机制动的描述均同步调整为:膨胀机制动可采用油制动轴承或气轴承。
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4日9:30时(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步顺延);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3日10:00时;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25日9:30时;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20日9:30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澄清通知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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