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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地点:****开发区内(**县八弓镇大坪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座,工程规模为5000 m3/d,主要收集处理可生化工业废水及其生活污水。**污水收集主干管2条,沿****泵站****处理厂,管道总长度20.304 km。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59m2(15亩),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废水收集配套设施等三部分。污水处理厂区主体工程:综合楼、粗细格栅、调节事故池、水解酸化池、AAO-AO池、二沉池、高级氧化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池及巴歇尔槽、污泥泵站、污泥浓缩池、污泥调节池、鼓风机房、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等。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欧阳
联系电话:187****0101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