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福鑫商贸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商超物资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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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19 14:32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采购公平、公正、公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商超物资**供应商。

本次征集采用分品类入围方式,入****公司自入围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期间的对应品类商超物资供货**伙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条 基本信息

(一)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商超物资供应商征集项目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计算,共3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业务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采购模式及品类划分:本次征集按品类分标段实施,共设6个品类标段:

1.休闲食品类;

2.乳制品类;

3.饮料类;

4.日用品类;

5.文体类;

6.糕点类。

供应商可选择单个或多个品类标段报名,最终供货范围以对应品类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五)供货地点:**省**市**县甲方指定地点。

(六)**模式:框架协议采购,按入围品类签订《商超物资供货框架协议》,具体供货需求以甲方下达的书面订单为准。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二选一)。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7:30(仅工作日受理,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接收)。

(三)报名邮箱:****@qq.com(如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现场报名地点:****经济开发区E7栋****2楼采购部。

电子邮箱报名的,邮件主题请按“公司全称+报名品类标段名称”格式填写;报多个品类的,应按品类分别提交PDF文件。现场报名的,报多个品类的,应按品类分别提交纸质资料。

第三条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请在****公司全称、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品类标段名称,并将以下资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现场报名需递交以下全套纸质盖章资料,一式一份。报多个品类的,按品类分别提交。

(一)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对应产品资质:

1.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流通企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按现行规定提供备案证明;

3.非食品类品类无需提供食品类资质,但涉及国家许可或备案的,应提供相应许可或备案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属地配送与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具备**县境内24小时配送及售后服务响应能力,可提供仓储/配送网点证明、服务团队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常驻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品牌授权经销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提供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对应品类。

(六)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七)报价及商务承诺材料(加盖公章):

1.产品明细报价表及供货清单:供应商应按所报品类标段分别编制,列明品名、品牌、规格、单位、供货价、市场指导零售价、毛利率、所含税率等。报价应为最终结算价,包含产品供货价、配送费、税费等所有履约相关费用。报多个品类的,应分别提交对应品类的报价表。未提交或报价表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2.补货时效承诺函:供应商应书面承诺接到甲方书面订单后,将货物送达**县指定地点的响应时长,并承诺履约时按实际执行接受考核。未提交的,补货时效项不得分。

3.账期承诺函:供应商应书面承诺给予甲方的账期天数,明确账期自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并承诺按框架协议约定进行结算。未提交的,账期项不得分。

4.报价有效期及价格调整承诺:供应商应承诺报价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如遇市场重大变化需上调价格,供应商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并附价格依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市场价格下行时,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相应下调供货价格,供应商应予配合。

电子邮箱报名的供应商,入围后应按采购人通知提交纸质原件核验;逾期不提交或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第四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截止前3日内上述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及《信用记录承诺函》。

6.具有对应品类的市场供货业绩与服务能力(销售凭证、合同)。

7.产品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加盖公章)。

8.履约配送能力:具备**省内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在接到订单后24小时内完成**县境内全地点配送及售后服务;具备属地快速响应能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品类标段的征集,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产品匹配要求

所供商品应满足甲方对应品类的质量、规格、品项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时按本公告第三条第(十)项提交产品明细报价表及供货清单。甲方将组织人员对产品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优先规则

本项目在综合评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入围顺位(不额外加分),优先层级从高到低为:同时满足以下两项>仅满足第1项>仅满足第2项:

1.持有品牌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经销商出具正式授权书的品牌授权经销商;

2.具备**县境内仓储配送网点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供应商。

第五条 资料审核

(一)本次供应商征集采用“资格初审合格+分品类综合评审”的方式,所有满足本公告第四条资格要求且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均通过初审。

****小组****采购部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代表组成,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不参与评分。

(三)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工作人员将通过现场告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供应商,明确需补充的材料清单及补正截止时间。

(四)供应商应在收到补正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书面补充材料;电子邮箱报名的,可发送至报名邮箱。逾期未提交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征集资格。

(五)本次提供的****公司公章,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本次及未来3****公司任何采购活动的资格。

(六)未提交产品明细报价表及供货清单的,视为无效报名;未提交补货时效承诺函、账期承诺函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供应商应对报价、补货时效、账期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履约时按承诺内容执行并接受考核。

第六条 供应商综合评审机制

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按所报品类标段分别进入综合评审环节。评审遵循价格优先、补货时效次之、账期为补充的优先级原则,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综合排序,按品类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2026年度商超物资供应商征集公告

评审维度

权重

评分规则

报价

60分

1. 基准价:同一品类通过初审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2. 供应商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6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60分,最高60分。3. 报价包含产品供货价、配送费、税费等所有履约相关费用,为最终结算价。

补货时效

25分

1. 承诺响应时长≤12小时的,得25分;2. 12小时<响应时长≤18小时的,得20分;3. 18小时<响应时长≤24小时的,得10分;4. 响应时长>24小时的,不得分。响应时长指甲方下达订单至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长,以供应商承诺的时效为准,履约时按实际执行考核。

账期

15分

1. 支持账期≥45天的,得15分;2. 30天≤账期<45天的,得10分;3. 15天≤账期<30天的,得5分;4. 不支持账期或账期<15天的,不得分。账期自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补充规则

1.总分相同的供应商,依次按报价得分、补货时效得分高低排序;三项得分均相同的,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三)款的优先规则确定入围顺位。

2.各品类标段入围数量根据初审合格供应商数量确定,原则上每个品类入围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初审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可重新组织征集或按实际合格数量确定入围供应商。

3.本公告所称品牌授权经销商,指由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经销商出具正式授权书,可在**县区域内开展对应品类产品经销业务的经销商,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层级、区域及有效期。

4.综****小组集体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确定入围名单。

第七条 入围确定及结果公示

(一)经综合评审、党委会审议通过的供应商,确定为本次征集对应品类的入围供应商。

(二)入围结果将于全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我公司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

(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公司采购部质疑。

第八条 后续管理

(一)入围供应商应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按对应品类签订《商超物资供货框架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二)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我公司每月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产品质量、配送时效、售后服务、价格稳定性等,评价结果与后续订单分配、资格续期直接挂钩。

(三)对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对应品类入围资格,****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供应商对取消资格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公司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诉。

(五)食品安全与质量责任:入围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所供食品类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具备完整可追溯的进货查验记录。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标权)导致甲方被监管部门处罚、被消费者索赔或产生其他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含赔偿金、罚款、律师费、差旅费等),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六)廉政条款:入围供应商及其关联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回扣、礼品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入围资格、解除框架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机关处理。

第九条 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E7栋****2楼采购部;

(二)联系人:李俊、173****6780;卜伟、175****7983;

备注:文中手机号码均为工作电话,不涉及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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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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