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
整治用地报批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印江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整治用地报批项目。
(二)服务地点:承担本项目采购全过程代理服务。
(三)项目地点:印江自治县。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0.6万元。
1.计费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
2.最高限价测算依据:参照《****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黔招协〔2025〕35号)文件收费标准,结合被代理项目预算规模、服务内容、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等因素测算后确定。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支付主体: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支付,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4.支付方式与时限:代理机构应在全套采购档案移交完毕并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后向比选人开具正式发票,比选人收到发票后按财务管理规定支付。
(五)服务周期:自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采购流程办结、全套采购档案移交完毕且无遗留争议事项之日止。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不少于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报价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且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单原件(须载明代理服务费总金额、大小写一致);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符合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原件;
(五)近三年(2023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6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附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截图、**省公共**交易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截图;
(七)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能力说明材料;
(八)同类项目代理业绩材料、服务方案(如有)。
四、递交材料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一)递交报价文件期限: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共5个工作日。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二楼自****办公室。
(四)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五)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0856-****906。
五、评审办法
(一)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法。比****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对申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包括: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报价文件是否按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报价是否唯一、是否超过最高限价。
(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中,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资格条件不符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参加比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比选人重新组织比选;重新比选后仍不足3家的,比选人可依照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采取其他方式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六)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比选人有权要求申请人限期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比选及中选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二)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资料费;比选人不向未中选人支付任何费用,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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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