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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001
二、合同名称:肇兴镇肇兴村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肇兴镇肇兴村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织染加工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省黔东南州**县肇兴镇街上
联系方式: 153****6289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县德凤街道宋家庄**居A2栋1楼
联系方式: 181****47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第一期(预付款):合同生效,且乙方已按通用条款第14.2条提交预付款保函并向甲方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自同时收到上述保函及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695,162.70)。甲方应在付款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第二期:视到货安装完成情况。按到货安装进度逐步拨付至合同价90%。「进度」仅以甲方签署的到货清点单/安装进度确认书为认定依据,乙方单方通知或申报不作为进度依据。 第三期:全部货物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合规发票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计¥2,317,209.00)。质量保函:乙方应于甲方支付第三期款项前,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5%(计¥115,860.45)、受益人为甲方、有效期至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的质量保函;乙方未提交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第三期款项且不构成违约。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6年11月1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