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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受省政府委托行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你局报来《关于**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息自然资报〔2026〕18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永阳街道下阳朗村,**镇**村、高潮村、光荣村、赶子村、大**村、安江村,九庄镇腰寨村、三合村、鲁仪衙村、鸡场村,**镇联合村,石硐镇中坝村、石硐村、**村、猫场村、**村、水头村、龙坪村,养龙司镇养龙司村、幸福村、新桥村、茅坡村、蚂蝗村、龙塘村、**村、坝上村,流长镇水尾村、大水井村、茶园村、新中村、流长村、营中村,**苗族乡**村、绿化村、大林村6个镇1个乡1个街道36个村的集体农用地1.4185公顷(含耕地0.9556公顷<水田0.0105公顷、旱地0.9451公顷>、园地0.3579公顷、其他农用地0.10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506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69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4185公顷。
二、****农业农村局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农业农村局****人民政府(办事处)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此复
2026年7月31日
抄送:****改革局,县财政局,****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
永阳街道、**镇、九庄镇、**镇、石硐镇、养龙司镇、流长镇、**苗族乡。
(共印15份)